- 索 引 号:QZ05110-2500-2010-00001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3-26
- 标题:石狮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备注/文号:石公综[2010]1号
- 发布日期:2010-03-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5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09年以来,石狮市公安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健全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保证,把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作为内在动力,把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能力作为目标,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健全目标考核机制
石狮市公安局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管理创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认真组织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拟定、审核、签订等工作,修改和完善考评办法。建立目标执行监测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动态管理、过程管理,组织好中期和年终考评。石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认真制定了《2011年石狮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按百分制进行量化。通过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逐层分解落实,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所要完成的工作、完成的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力度
石狮市公安局明确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目标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自查,随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局办公室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的检查、考评采取日常检查、年中抽查和年末考评等方式进行。对各部门进行随机抽查,第三方咨询单位跟踪数据,并将自查和抽查情况综合汇总后进行通报。
(三)做好培训工作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局各相关部门、警种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本年度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内容涵盖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法律依据、业务及服务、与公众切身利益有关的动态性信息等基本信息,包括了应重点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一)政府机构职能
公开了局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全局各个科、所、队、室职责,所属单位等基本信息。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按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公布。
(三)业务及服务
公开了石狮市公安局2009年度开展的与公众切身利益有关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及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编制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形式、受理相关具体事项以及依申请提供信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一些单位由于没有专门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难以形成。三是有些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工作流程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二)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三)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其他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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