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通过“中国石狮”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ishi.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的,请联系石狮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95-8871902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狮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要求,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9条(均公布在“中国石狮”门户网站),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条,其他类信息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共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历年累计数量:564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积极回应群众关心、需要群众知晓与支持配合的公安信息。年内,我局共组织召开2场新闻发布会。年内,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政策解读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无制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无办结上年度尚未审结的行政复议,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全局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细化要素,健全规范公开程序,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强化由指挥中心牵头,各室、所、队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由指挥中心专人负责统一发布信息的机制。同时,明确报送更新的时限要求,建立规范公开程序,按照“收集-送审-审核-审定”的流程,对政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经过严格把关后公开发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保管归档制度要求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将石狮市人民政府网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两微”运营,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利用新媒体信息发布快、互动交流多的特点,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同时,在线受理群众咨询、接受各类投诉、求助。今年来,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性信息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回复群众各类政策性咨询50条。目前我局官方微博“石狮公安”拥有粉丝41.5万余,官方微信公众号“石狮公安”拥有粉丝6.2万余。“石狮公安”微博长期跻身全国公安政务微博百强榜,持续保持在福建公安政务榜前20。另外,与《泉州晚报》《石狮日报》、泉州电视台、石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专业平台开展公开信息的联合宣传工作。我局与《泉州晚报》《石狮日报》均签订协议,设立“平安石狮”板块,及时发布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指挥中心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石狮市公安局绩效考评办法》中的“打造过硬公安队伍——制度管警”考评项目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并定期通报批评。
(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今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我局认真对照上级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中涉及的户籍管理部分,结合本局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户籍管理相关领域政务85个公开事项,于9月15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于11月15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进行公开。将户籍管理业务类型全公开,使“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一目了然;将户籍管理业务流程全公开,直观解释了户籍业务去哪办、怎么办等问题。
(七)加强“六稳”政策发布解读。7月28日,我局研究出台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六条措施,从“营造便捷优质的政务环境、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四个方面,全力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为有效克服新冠感染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采取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年内,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参加在线访谈1次。
(八)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出入境、交通管理、户政等业务年内推出了一系列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便民利企举措,大大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减少企业、群众办事等候时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 |
-11 |
19408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4 |
0 |
38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7 |
+34 |
620505 |
|
行政强制 |
37 |
-2 |
821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790.97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起(历年累计数量:1件);办结上年度尚未审结的行政复议1起(历年累计数量: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历年累计数量: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下属单位对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主动性不够,采取观望态度,走一步看一步。
(二)改进情况: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绩效考评规定,有效调动全局各单位做好该项工作的主动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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