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6-0800-2024-00048
- 发布机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2
- 标题: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狮自然资函〔2024〕244号
- 发布日期:2024-07-22
刘漂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大堡村宝狮路民房未能建设问题的建议》由自然资源局和祥芝镇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堡村于2023年启动了《祥芝镇大堡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于2024年3月9日获石狮市政府批复,建议中提及的宝狮路沿街两侧的4宗地在《祥芝镇大堡村村庄规划》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依据,祥芝镇今年启动了《石狮市祥芝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核查,宝狮路地块民房权属人持有动用证时间已过期且不符合一户一宅。根据现有宅基地审批政策,该用地需重新审批。经核对大堡村村庄规划,该地块部分为0703农村宅基地,部分用地占用规划道路,约一半用地位于规划道路上,同时核对正在编制的镇区控规和我市国土空间规划该地块规划皆不符合规划。
若申请人能符合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申办政策,我局将与祥芝镇积极配合给予另行选址、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分管领导:蔡少瑜 分管领导:蔡世龙
经办人员:吴霞蓉 经办人员:林清亮
联系电话:15860581166 联系电话:15280081554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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