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6-0800-2024-00049
    • 发布机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2
    • 标题: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5号建议的答复函
    • 备注/文号:狮自然资函〔2024〕245号
    • 发布日期:2024-07-22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5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4-07-22 09:30 阅读人数:1

     周培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助解决沿海大通道祥芝段沿线农房翻改建事宜的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沿海大通道沿线的景观风貌,市自然资源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沿海大通道沿线农房风貌管控的通知》(狮自然资〔2023〕297号),适用范围为沿海大通道向陆一侧沿线进深约60米范围内、向海一侧所有区域内新改扩建农房,主要对新改扩建农房的朝向、屋顶、墙身、色彩、材质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求沿海各镇政府在审批村民建房申请时,将农房风貌纳入重要审核内容中,严格把关农房设计图、效果图,确保符合农房建筑风格。重要景观节点的农房要整体里面设计,农房立面效果要逐幢审核,凡不符合当地农房建筑风格的不予审批。

      2024年5月,祥芝镇政府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泉州石狮祥芝镇渔港码头空间风貌规划与建筑改造规则》,目前规划正在编制中。该规划将合理引导沿线民房翻建改造,沿海大通道祥芝段的民房可按照该规划进行翻建。

      下阶段,市自然资源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联合有关单位持续开展沿海各镇农房建设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沿海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沿海大通道沿线景观风貌。

      分管领导:蔡少瑜          分管领导:林耀茂

      经办人员:张振海          经办人员:余水宝

      联系电话:88717835        联系电话:13960215988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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