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6-1500-2018-0003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3-12
    • 标题: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备注/文号:狮国土公告〔2018〕6号
    • 发布日期:2018-03-12
    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时间:2018-03-12 09:12

    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土地使用综合条件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技术指标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2018S-04

    石祥路北侧海洋食品园区

    33333

    工业用地(水产品加工)

    1.2- 3.0

    40%

    10%- 20%

    50

    335

    1675

    10

    2018S-05

    石祥路北侧海洋食品园区

    33333

    工业用地(水产品加工)

    1.2- 3.0

    40%

    10%- 20%

    50

    335

    1675

    10

    2018S-06

    石祥路北侧海洋食品园区

    37435

    工业用地(水产品加工)

    1.2- 3.0

    40%

    10%- 20%

    50

    377

    1882

    10

    地块规划控制指标按照有关规划文件执行,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上述地块出让后,要求项目一次性开发建设,不得分期建设;受让宗地范围内不得建造商业店面、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宗地整宗登记土地使用证,未经批准,不得分割。申请人经营范围应符合该项目地块相应产业类型。各宗地投资强度应达200万元/亩及以上,不得建设宿舍用房。

    二、竞买人范围和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存在未处理或未动工的闲置土地、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申请。

    项目要求符合地块产业类型和土地使用条件要求,符合环保产业政策和环境功能区域要求,申请人经营范围应符合项目相应产业类型。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网址:http://www.fjgtzy.gov.cn/)→“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不设底价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1831583000秒至201841116000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184483000秒至201841616000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注册信息提交后,视为对《网上交易规则》、《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网上交易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以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同意接受挂牌出让文件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申请人应于2018411前登录到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告信息页面下载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也可于20183152018411到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石狮市公务大厦4415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自行在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告信息下宗地信息-查看宗地相关文件 页面下载格式文书,按要求填写后扫描上传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同时将申请文件纸质材料报送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石狮市公务大厦4415室),提交给挂牌人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412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放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

    3、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4111100时(须到账),报名竞买截止时间为20184111600时。申请人缴交竞买保证金后(须到账)应及时扫描上传银行缴款单。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5、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出让地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小区水、电、排污工程等建设应缴纳的费用。以上各项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地税部门自行申报缴交。

    6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宗地挂牌成交价总额50%地价款(竞买保证金抵作地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60日内须全部付清。

    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滞纳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缴交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按现状交地,项目土地出让后,自竞得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2年内一次性竣工投产,违约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构成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处置。

    8、其它事项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9、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10、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415室(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9588712212

    联系人:  蔡先生  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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