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规定,我局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石狮”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可与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18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7289,电子邮箱:ssszrzyj@163.com)。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范性文件等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结合本单位的权责清单,我局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对照上级制定的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2个试点领域,按照规定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公开《石狮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石狮市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自然人依申请公开1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0件,办结及时率100%,其中予以公开4条、部分公开2条、不予公开2条、无法提供1条、不予处理1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54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0条,不予公开信息数495条。今年来,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分工调整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出调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查,公开信息由各责任股室作出,综合股统一汇总,并按照规定进行发布。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设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专题专栏等栏目,定时更新各栏目内容,并作废过期信息。二是实行一般公开与重点公开相结合,推进公开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设立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将每一批次的征地信息资料及时公开公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每一批次的征地信息,特别是涉及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同步出让公告在石狮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一并公告,保障重大事项公开更加详细、全面。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财政预、决算,加大“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做到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公开。不断推进政府网站的完善、建设,同时按规定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加强,缺乏创新意识,政策解读发布数量较少,缺少全职业务人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本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继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的重要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增加信息公开量。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调整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三是注重政策解读公开,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可读性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情况如下:
(一)及时调整组织机构。一是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二)规范政务公开管理。一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市府办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建设。
(三)强化试点领域公开。一是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石狮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一级公开事项4项,二级公开事项9项;《石狮市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一级公开事项4项,二级公开事项11项。由责任股室负责公开完善,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一般公开与重点公开相结合。
(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为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对相关政策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回应,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网上材料预审,现场办结”审批程序。
本局将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知晓率,使基层政务公开更加标准化、规范化。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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