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8 15:56 阅读人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狮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18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7289)。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聚焦重点领域,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信息。全年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件。围绕重要政策文件,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发布解读材料14件。已就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事宜与第三方公司进行沟通,计划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采购工作,并提交目录初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确保申请渠道畅通、答复及时规范。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上年结转1件,共计20件。办结1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优化信息分类。强化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府信息的常态化管理,按要求做好动态清理和集中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推动线上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的融合式发展,根据业务类别差异,依托“石狮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石狮日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及福建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等多元化渠道,同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股室和单位,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年度考核体系。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将社会评议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广泛吸纳群众智慧,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1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2.7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排查,往年历史发布的信息内容存在个别错误信息,主要是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不够到位。我局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发布审核与人员培训,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安全性、时效性,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机关2025年“信息处理费”收入项目为0元。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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