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600-2022-0005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2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华山归园田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发改〔2022〕58号
- 发布日期:2022-09-30
石狮市福狮景区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华山归园田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已收悉。为了促进我市旅游业高效发展,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7〕56号)及《石狮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狮发改规〔2022〕1号),现将石狮市华山归园田居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汽车临时停放
1.小型客货车:1小时内免费,停放1小时以上,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同一辆车当天停放最高收费15元。
2.中、大型客货车:1小时内免费,停放1小时以上,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次10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同一辆车当天停放最高收费30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一)停放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车辆;
(二)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抢险车辆;
(三)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停放服务经营场所入口处或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计费单位、免费停放时段和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实行阳光收费,以便于社会各方监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开始执行。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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