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600-2023-0003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2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小学及初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 备注/文号:狮发改函〔2023〕11号
    • 发布日期:2023-05-18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小学及初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时间:2023-05-18 10:29

    石狮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申请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狮教函〔2023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和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小学及初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核定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小学16000/.学年,初中18000/.学年。 

      二、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学生住宿费保持《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经价201821收费标准不变,为小学2800/.学年,初中2500/.学年。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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