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1201-2013-00118
- 发布机构: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2-31
- 标题:关于同意益家建材市场周边道路完善工程—规划26米道路项目立项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3〕223号
- 发布日期:2013-12-31
狮经计〔2013〕223号
关于同意益家建材市场周边道路完善工程—规划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2013年12月2日报来“关于申请益家建材市场周边道路完善工程—规划
一、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同意益家建材市场周边道路完善工程—规划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长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
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解决,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25%,并专户存储,接受审计监督,加强基建资金管理。
五、建设期限:1年
六、节能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方案,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建设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项目设计方案请按有关程序报送有关部门审查,目前应着重作好资金筹集、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投资效益。
八、严格基建程序管理,做好初步设计方案会审工作,该项目必须按核准意见要求进行招标。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限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石狮市经济局
抄送:泉州市发改委,市府办、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张市长、张永安副市长,存档(2)。
石狮市经济局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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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益家建材市场周边道路完善工程—规划26米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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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名称: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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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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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公 开 |
邀 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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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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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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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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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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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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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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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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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
核准此招标方案。 (核准机关盖章) 2013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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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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