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037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12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蚶江镇华锦小学宿舍楼项目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59号
- 发布日期:2018-04-12
石狮市蚶江镇华锦小学:
你校报来《关于石狮市蚶江镇华锦小学宿舍楼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蚶江镇华锦小学宿舍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蚶江镇华锦小学宿舍楼项目。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蚶江镇华锦小学。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一栋宿舍楼,用地面积1367平方米,建筑面积2415.19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49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81201500048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狮国土[2015]预054号)。
请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同时,狮经计[2015]171号作废。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4月12日
抄送:泉州市发改委,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交通和城市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教育局。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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