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114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28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147号
- 发布日期:2018-08-28
石狮鹏山工贸学校:
你单位报来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申请立项报告》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石狮鹏山工贸学校。
三、建设地点: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校园文化项目,包括文化长廊建设、班级文化布置、学校文化主题公园建设。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0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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