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9-00148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0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19〕144号
- 发布日期:2019-09-20
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狮港建司〔2019〕3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石湖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项目业主:福建石狮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保税物流中心规划面积255.75亩;物流中心仓储面积75331平方米(其中仓库50318平方米,堆场25013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4500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项目业主尽快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