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1-00018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0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福厦客专(蚶江段)水头村安置小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1〕17号
- 发布日期:2021-06-01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石狮市福厦客专(蚶江段)水头村安置小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狮蚶函[2021]23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福厦客专(蚶江段)水头村安置小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福厦客专(蚶江段)水头村安置小区道路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水头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福厦客专(蚶江段)水头村安置小区街坊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道路和雨、污水管道,铺设钳草砖、路灯安装、主通道绿化行道树。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500万元,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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