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1-00024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2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为民办实事公交候车亭项目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1〕19号
- 发布日期:2021-07-16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2021年为民办实事公交候车亭项目申请立项的函》(狮交函〔2021〕53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1年为民办实事公交候车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为民办实事公交候车亭项目。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共富路、红塔湾旅游路、石锦路、石永二路、海宁路、湖光路。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新建共富路(石锦路至沿海大通道)18个公交候车亭,新建红塔湾旅游公路11个公交候车亭,新建石锦路福乐家园1个公交候车亭,新建石永二路4个公交候车亭,新建国际食品城3个公交候车亭(海宁路2个、湖光路1个)和临时站牌(湖光路)。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8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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