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2-00055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09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A段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2〕35号
- 发布日期:2022-10-17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核准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A段的请示》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A段,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A段。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石狮市永宁外线(梅宁路至西岑段)道路工程A段(K0+216.153-K0+810),道路长度为593.847米,道路红线宽度29.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40km/h。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交通电气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9402.2288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请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狮自然资〔2022〕预选023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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