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3-0004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3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二路(民生路至狮标)花漾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3〕32号
    • 发布日期:2023-05-31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九二路(民生路至狮标)花漾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3-05-31 16:32

    石狮市园林环卫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九二路(民生路至狮标)花漾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九二路(民生路至狮标)花漾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九二路(民生路至狮标)花漾景观提升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园林环卫中心。 

      三、建设地点:泉州市石狮市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九二路(民生路至狮标)东西走向,西起与南北一路(南洋路)在狮标的交接处、东至于南北二路(子芳路)在湖滨派出所的交接处。九二路全程长度约3公里,此次设计长度约2公里,铺装面积22952平方米,绿化面积4048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80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六、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5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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