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3-0005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1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3〕34号
- 发布日期:2023-06-13
石狮市新湖中心小学:
你单位报来《关于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狮新湖〔2023〕1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湖中心小学扩建项目(科技综合楼)。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新湖中心小学。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新湖中心小学校园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630.18平方米。项目拟建设一幢综合楼,占地面积781平方米,建筑面积556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78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8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主体土建工程及给排水、结构、电气、消防、暖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5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50%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其余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狮国土〔2017〕预45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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