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3-00138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学校运动场地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3〕91号
- 发布日期:2023-11-13
石狮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学校运动场地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学校运动场地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学校运动场地灾后恢复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石光中学、永宁中学、实验中学、锦峰实验学校、银江华侨学校、第三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实验小学蚶江校区、洪窟小学、莲坂小学、青莲小学、坑东小学、锦林小学、第二实验幼儿园等中、小学、幼儿园运动场地的人工草坪、塑胶跑道、排水设施等进行翻建、修缮或改造,面积约56800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400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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