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4-0006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5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配套工程B段(外西环路至石锦路段)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4〕21号
- 发布日期:2024-09-06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核准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配套工程B段(外西环路至石锦路段)工程的请示》(狮交建司〔2024〕17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配套工程B段(外西环路至石锦路段),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配套工程B段(外西环路至石锦路段)。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灵秀镇、宝盖镇、永宁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全线约7.807公里,以晋江市龙湖镇为界,以西1.115公里,龙湖镇以东6.692公里 。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10米,设计速度60km/h,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沿线附属设施及临时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2458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请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请在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保审批、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报建手续,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法定职能部门审定为准。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狮自然资〔2024〕预选017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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