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2-0101-2019-00004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6
- 标题: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关于成立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协调小组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交〔2019〕4号
- 发布日期:2019-01-0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市会议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闽交运〔2018〕56号)、《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泉交委运〔2018〕86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项目落地实施,持续生成优质项目,提高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比重和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协调小组:
组 长:邱华侨 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局长
副组长:邱尚泽 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副局长
成 员:王志锵 市运输管理所所长
林国阳 市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黄长成 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运输管理股副股长
王景扬 市运输管理所货运股副股长
罗春敏 市运输管理所货运股科员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运输管理所,由王志锵所长兼任主任,王景扬为具体联络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联络对接和梳理汇总、协调相关部门等工作,并组织专门负责人员,做好服务。
二、全面梳理项目节点。要按照“五个一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协调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加快推进意向项目尽快落地签约,已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尽快运营,符合条件的项目增资技改,加快形成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逐个梳理我市项目推进时间节点计划,包括意向项目的签约节点、签约项目的开工节点、开工项目的投产节点等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
三、建立按月“晾晒”制度。协调小组要及时做好我市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督促各项目单位自2019年1月起,每月5日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前个月项目月投资、月进展、节点推进等(详见附件1、2),如有重大项目生成,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联系项目单位,并上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
附件:1、石狮市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汇总表
2、石狮市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项目月报表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19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