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2-0100-2019-02108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5
    • 标题: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主要职责
    • 发布日期:2020-03-05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主要职责
    时间:2020-03-05 15:22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泉州市有关公路、水路交通,交通战备,港口发展、渔船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交通战备,港口发展,渔船检验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领域、渔船检验、地方海事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港口规划,按规定配合岸线使用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组织实施市政府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代建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公路、水路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交通有关规费政策,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联系、协调铁路、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负责铁路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参与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开辟新航线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铁路、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九)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 

      (十一)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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