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5 14:38

     

    20181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交通大楼三楼304室综合股,邮编:362700,电话:88710786、8876859,电子邮箱:sssjtc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我局的主要工作之一,今年随着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以许明忠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今年分管领导有变动),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综合股一名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同时设置AB岗。按照《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五项制度的意见》,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

    2017年,我局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做好政策回应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共发布(转载)了8篇政策解读文件;新设置了意见征集和在线访谈栏目,如开通了关于市区主要道路设置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意见征集栏目,在网上公开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还有通过开通网上文字直播平台,就人民群众感兴趣的,关注度高的话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极大地丰富了政务信息的公开交流方式。延续2016年的五种公开方式,能够满足新形势下各式各样的公开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度,交通和城市建设局、运输管理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至2017年底,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

    2017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8条,占6%,交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类信息61条,占46%;行政许可类28条,占21%;交通工作动态类信息34条,占26%;财务预算、决算类信息1条,占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公众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可查阅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市运输管理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政务信息公开专栏

    在交建局一楼空地上竖立政务信息公开栏,设置有办事指南、办事依据、重大事项、办事结果、群众意见与反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财务管理等七大公开版面,每月固定公开政务公开内容。

    3.其他公开渠道

    通过政务微博、微信(质监站微信)、政务公开手册广泛发布交通城建信息。充分发挥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的作用,开辟交通城建政策宣传专栏,及时反映交通城建工作情况。多渠道的发布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共解读了8篇与交通建设有关的政策文件,充分利用了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能够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政策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申请的数量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对相关制度认识和学习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没有积极参与到信息公开工作当中,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欠缺。各股室在草拟文件时,对文件的公开属性把握不准,只能依托综合股确认把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工作制度,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政府信息的需求。

    3.做好培训工作。上级部门能够多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做到培训对象多样化,提高干部职工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2

    93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2

    93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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