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598FB7B43E8CD7A1BEE6621F004A831B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1-24
- 标题: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1-24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推进我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推进权力清单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效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进展情况;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投诉举报事项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推进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批复等工作审核审批信息公开;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
(五)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的公开。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对我局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组织牵头股室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研究讨论主动公开范围,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公开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点政策法规,要发布解读稿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点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依规在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微博、报刊等作用,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发布信息的影响力。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依照《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闽政办〔2015〕19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规范,推进申请答复文件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组织梳理历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办理情况的案例,加强研究分析,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提出建议、促进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完善相关内容。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做到信息制作与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议事日程,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工作人员,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府网站等工作。
附件:2015年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2015年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股室 |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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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简政放权,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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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 |
行政审核审批股 |
2.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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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 (1)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 (2)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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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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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 |
局财务室、综合股 |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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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进展情况;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投诉举报事项信息公开工作。 |
质监站、建工股 |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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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
建工股 |
(五)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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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 |
行政审核审批股 |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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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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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 |
综合股 |
9.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
综合股 |
10.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
综合股 |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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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 |
综合股 |
1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
综合股 |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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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
综合股 |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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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 |
综合股 |
15.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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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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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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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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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综合股 |
19.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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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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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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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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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
综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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