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000-2018-00149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31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2018年秋季市区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 备注/文号:狮教综〔2018〕72号
- 发布日期:2018-06-07
市直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统筹安排,就近入学”的原则,现就2018年市区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实 验 幼 儿 园:6班;
第二实验幼儿园:7班;
第三实验幼儿园:4班;
第五实验幼儿园:4班。
二、招生年龄
2018年秋季招收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2017年8月31日前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
市区四所公办幼儿园招收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6类适龄儿童:
1.入选国家人才(科技)计划人才、省级人才计划人才、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石狮市优秀人才和获得泉州市级以上荣誉人才的子女,可按照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申请选择在我市公办幼儿园就读(备注:以上此类对象可按家长意愿选择学校);
2.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
3.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原住民(1988年建市以后入户入住家庭)的适龄儿童;
4.审核确定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新市民、民办高校及新闻行业人才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对象;
5.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国家级道德模范、泉州市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指导目录(1)(2)类人才的子女;石狮市荣誉市民的子女(含祖孙关系);石狮市十佳职业经理人、石狮市十佳新锐设计师的子女;“石狮好人”及其子女;符合政府特殊照顾政策的子女可申请就近就读市直幼儿园。
以上5类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户籍证明、房产证、国库工资单、《预防接种证》、家长或监护人的单位证明、人才工作证、积分入学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影印件)等。
四、招生范围
(一)实验幼儿园:⒈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凤里街道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⒉宽仁、仁里原住民户籍(1988年建市前已入户入住家庭)并现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宽仁、仁里新居民户籍(1988年建市以后入户入住家庭) 并现实际居住的各2名适龄儿童;⒊凤里街道内的新华、华南、龙华、五星、东村、后花、庵前各4名本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实验幼儿园:⒈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湖滨街道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⒉湖边、新湖、玉湖原住民户籍(1988年建市前已入户入住家庭) 并现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湖边、新湖、玉湖新居民户籍(1988年建市以后入户入住家庭) 并现实际居住的各2名适龄儿童;⒊湖滨街道内的林边、仙迹、花园城、金林、曾坑各4名本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实验幼儿园:⒈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宝盖镇宝源社区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⒉宝源社区原购房者且入户入住的直属子女。
(四)第五实验幼儿园:⒈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宝盖镇非宝源社区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⒉龙穴村原住民户籍(1988年建市前已入户入住家庭) 并现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龙穴村新居民户籍(1988年建市以后入户入住家庭) 并现实际居住的2名适龄儿童;⒊宝盖镇杆头、前园、坑东村各4名本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时间
6月26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意见,幼儿园张贴招生通告。
7月3日、4日入园申请登记。
7月5日将拟招收的幼儿名册(一式三份)报送市教育局审核。
7月7日、8日幼儿报名,招生结束。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七、招生要求
(一)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要求招生,按上级文件规定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不得违反规定招收不满三周岁的幼儿。
(二)招生登记时经办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
(三)各幼儿园在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应耐心解释并指导家长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的合法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入园适龄儿童申请入园需填写《石狮市幼儿园入园申请表》。
八、招生监督
(一)幼儿园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二)各公办幼儿园必须认真贯彻《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三)各镇(街道)村居(社区)按名额分配照顾入学的学位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照顾的学位由村居(社区)主持,可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办法确定,严禁任何村居(社区)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各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五)招生期间,学校要确保有值班人员在岗,并做好家长接待工作。
注:泉幼附幼石狮校区另行制定招生方案
附件 ⒈石狮市小学(幼儿园)入学申请表
2.石狮市市新民、民办高校及新闻行业人才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3.2018年秋石狮市市区直幼儿园招生(分类)花名册
石狮市教育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石狮市小学(幼儿园)入学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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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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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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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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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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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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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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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监护人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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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提供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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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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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学校 (幼儿园)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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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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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注:⒈市区市直小学(幼儿园)、泉幼附幼石狮校区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教育局备案一份;⒉镇(街道)公办园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中心校备案一份。
附件2
石狮市新民、民办高校、新闻行业人才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
纳入新市民积分管理类别:□A类 □B类 □C类 □D类
申请就读学段:□幼儿园 □小学 □初中
积分 入学 子女 信息 |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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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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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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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入学 学生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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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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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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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省(市、区) 市(地)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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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 地 址 |
石狮市 镇(街道) 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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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读学校志愿(填报学校代码)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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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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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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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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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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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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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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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申请人基本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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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女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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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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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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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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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审核意见 |
经核对石狮市新市民积分凭证,申请人 的居住地为 ,积分管理类别 积分值为 。 受理人(签名): 受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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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经公示无异,同意申请人 的子女 ,录取为 学校新生。 主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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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2018年秋石狮市市直幼儿园招生(分类)花名册
学 校(盖章):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地 |
出生 年月 |
户籍所在地 |
居住地 |
类别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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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⒈花名册统一用Excel表式一式三份,于7月5日前送交教育局。
⒉招生类别按1-6类填报,并在“类别”里注明“1”“2”“3”“4”“5”“6”。
(1:市直机关单位干部子女;2:原住民及名额分配的;3:人才子女;4:积分入学;5:部队子女;6:其他符合特殊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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