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000-2020-00017
    • 发布机构: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2
    • 标题: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招考委〔2020〕3号
    • 发布日期:2020-06-15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6-15 10:28

    各中学:

      经研究,同意我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收部分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现将《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校遵照执行。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学校特色,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与《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中〔2020〕3号)等精神,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同意我市二三级达标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招收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现就我市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报名条件

      (一)高中体育特长生

      1.2020年具有石狮市学籍(以电子注册学籍为准)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必须达到“及格”或以上;

      3.学校四科考查科目等级需至少3科“合格”;

      4.招收的集体项目或个人单项在初中阶段应达到成绩及要求见下表:

        

    项目 

    获得奖次 

    特长生获奖分数 

    集体项目:篮球和足球共两项。 

    国家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主力队员 

    一等奖50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0 

    省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主力队员 

    一等奖45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5 

    泉州市比赛获一、二等奖的主力队员 

    篮球:一等奖或第一名40分、二等奖或第二至三名30分、三等奖或四至八名20 

    足球:一等奖或一至三名40分、二等奖或四至八名30分、三等奖或九至十六名20 

    石狮市比赛获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篮球:第一名30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0 

    足球: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 

    获国家二级及以上称号的运动员 

    一级80分、二级40 

    个人项目:田径 

    省级比赛前八名的队员 

    160分、257分、355分、453分、551分、649分、747分、845 

    泉州市比赛前八名的队员 

    143分、241分、339分、437分、535分、633分、731分、829 

    石狮市比赛前三名的队员 

    129分、225分、321 

    获国家二级及以上称号的运动员 

    一级80分、二级40 

    要求 

    1.队员(考生)获奖应是在石狮市及以上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比赛。 

    2.参加多次比赛的,按比赛中获得的最高一次级别进行计分,多次获奖的不累加。 

    3.获奖专业与学生所报专业相符才给予认定。 

     

      (二)高中艺术特长生

      1.2020年具有石狮市学籍(以电子注册学籍为准)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考生应具有较好音乐或美术基础。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必须达到“及格”或以上;

      3.学校四科考查科目等级需至少3科“合格”;

      4.招收的个人单项在初中阶段应达到成绩及要求见下表:

        

    项目 

    获得奖次 

    特长生获奖分数 

    美术、舞蹈、声乐、器乐比赛 

    个人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次 

    国家级、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分数为国家级50分、45分、40分,福建省35分、30分、25分,泉州市20分、16分、12分,石狮市10分、8分、6分。 

    美术、舞蹈、声乐、器乐考级 

    专业考级(根据文化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取得资格的艺术考级单位颁发的考级证书)达到六级及以上等级。 

    六级3分、七级5分、八级7分、九级9分、十级11 

    要求 

    1.学生获奖应是在参加石狮市及以上教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比赛, 或福建省音协、泉州市音协下属各专委会主办的专业比赛所获奖项。 

    2.参加多次比赛的,按比赛中获得的最高一次级别进行计分,多次获奖的不累加。 

    3. 获奖专业与学生所报专业相符才给予认定。 

    4.福建省音协、泉州市音协下属各专委会主办的专业比赛降一级处理。 

    5.有专业考级的按所考过的最高级别进行计分。 

    6.上述15项均有的,按其中最高分数的进行计分,不累加。 

    7.舞蹈特长生中拉丁舞专业考级不予认定。 

     

      二、特长生招生计划

      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特长生共72人。各普通高中招收的特长生项目不得超过6个。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3%。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收

    学校

    体育类

    艺术类

    合计

    田径

    篮球

    足球

    音乐

    美术

    声乐

    器乐

    舞蹈

    永宁

    3()

    3()

    5()

    4()

    2()

    2

     

     

    2

    21

    三中

    3()

    2()

    3()

    2()

     

     

     

    5

    3

    18

    八中

    6()

    2()

     

     

    2

     

     

    5

    15

    侨中

    5()

    2(女)

     

     

    3

    4

    4

    18

    合计

    24

    12

    6

    4

    3

    9

    14

    72

            

      说明:招生计划备注男或女的,只允许相应性别的考生报考;招生计划未标注的,不分男女性别,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8日8:30至6月20日17:00。

      四、报名方式和现场确认

      (一)考生在就读学校教务处申请,由教务处人员登录招考平台进行在线登记,打印《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就读学校在《报名表》上签署报名资格审核意见。

      (二)特长生中考(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填写特长生《报名表》时,考生只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报考,并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专业。如填报两所及以上学校的,或选择多个类别及多个专业的,取消该考生的特长生录取资格。

      (三)考生携带《报名表》和获奖(或考级)证明材料直接到报考学校教务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登记。报名时考生把需上交获奖(或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及比赛主办单位文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等辅助证明材料(以下统称“获奖证明材料”)整理好并装入文件袋、写上就读学校、姓名、中考考生号等信息,交由招生学校。凡未参加招生学校报名或没按时缴交相关获奖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特长生的报考录取资格。

      (四)各类获奖证明材料以学生在初中阶段(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为有效期限,早期及后期的均不算。

      五、招生校初选、公示

      (一)各招生校于6月22—23日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整理、初选和公示。未入围考生的获奖证明材料可退回给考生,入围考生的证明材料原件需保存到本年度10月份方可领回。

      1.工作人员依据符合特长生报考条件,审核考生获奖情况,

      考生系同专业者,按照国家、省、泉州市、石狮市获奖奖次依次给予初选。报考类别及专业应与提供的获奖证书类别及专业一致

      2.按招生计划1:3的比例,报送初选名单。

      3.体育类和艺术类分开分别按招生各项目填写《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初选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并打印四份(应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名)。 

      (二)各招生学校分开按艺术类、体育类的《花名册》顺序整理报考考生的《报名表》和各类获奖证明材料,于6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送达下列相关科室:

      体育类的2份纸质《花名册(体育类)》、考生《报名表》和各类获奖证明材料送交教育局教育工会林诗勇处,电子版《花名册(体育类)》发送到邮箱linshiyong1966@163.com。

      艺术类的2份纸质《花名册(艺术类)》、考生《报名表》和各类获奖证明材料送交教育局技能教研室陈桂蓉处,电子版《花名册(艺术类)》发送到邮箱7537237@qq.com。

      纸质《花名册》各1份分别送到市招生考试中心和中教股备案,同时电子版《花名册》同时发送到市招生考试中心邮箱ssszsb@126.com及中教股邮箱s88886004@163.com。

      (三)招生校于6月24-26日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初选名单。

      (四)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中考报名考生号(可事先咨询就读校),填报信息必须和中考报名信息相一致。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报名和录取资格,通报给相关学校,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市教育局审核及公示

      (一)审核时间:教育局相关人员定于6月24-28日审核招生校报送初选考生的资格及获奖证书材料。

      (二)严格审核资格,审核及确认入围考生。教育局相关人员依据符合特长生报考条件审核特长生报考资格;根据考生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获奖专业与学生所报专业相符才给予认定。参照获奖奖次分数对照表中的国家、省、泉州市、石狮市获奖奖次得分依次计算考生获奖得分,按累计获奖得分高低确定入围名单。

      (三)教育局审核人员向招生校反馈入围考生名单及审核情况。于6月29日前将审核名单反馈给招生校。

      (四)确定入围考生公示及报送

      1.经教育局相关人员确定的入围考生填报在《花名册》上并于6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及中教股。

      2.市招生考试中心公示入围考生名单。市招生考试中心于6月30至7月2日前在石狮市教育局2号办公楼市招生考试中心公示栏上或石狮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3天。

      七、特长生中考志愿填报及其指导

      (一)中考志愿填报。7月份中考志愿填报时,已公示入围达

      到二、三级达标校特长生录取条件者,应将特长生报考学校作为

      二三级学校统招的第一志愿。没入围考生不受此条件影响。

      (二)学校应根据我市特长生招生计划和入围条件,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文化科成绩与等级、获奖情况、往年艺体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等指标合理选择填报学校志愿,提高录取率;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变相剥夺考生报考和填报志愿的权利。各招生学校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等对考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特长生录取

      (一)入围条件。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及所列奖项之一者;报考二三级达标学校特长生是使用“统招生”指标,中考录取时考生需符合二三级统招生的入围条件:十科考试(含中考体育,今年中考体育按满分处理)等级至少要6科C级(含C级)及以上,综合素质评定要合格(含合格)及以上,四科学校考查科目至少三科是“合格”。

      报考二、三级达标高中特长生者,中考总分必须达到378分(含378分)及以上。

      (二)录取办法:

      1.将符合特长生入围条件的学生,按特长生获奖分数加中考成绩两项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录取为特长生:

      (1)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及所列奖项之一者;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等级达不到“及格”;

      (3)学校四科考查科目等级达不到至少3科“合格”;

      (4)中考总分达不到378分。

      3.录取为特长生视为该招生学校的统招生,录取名额从该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如招生学校未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吊销,划转为该招生学校统招生计划。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交市招生委员会研讨决定:

      (1)受中考考试难易程度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如果当年中考招生文件和中考录取切线分数等与本文件中的规定事宜相左的;

      (2)个别考生专业成绩特别优秀,但中考成绩达不到体艺生录取分数线。

      九、招生机构和纪律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各招生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主任、体育艺术等相关学科教研组长等为成员的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并设立以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组。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副局长为副组长,市招生考试中心、中教股、市教育工会、市教师进修学校技能教研室等为成员的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并设立以市教育系统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组。学校和市教育局应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阳光招生”,并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校和市教育局应严密组织,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在特长生招生工作中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的资格。对不诚信的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特长生提供获奖证书管理。招生校要如实报送特长生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各个招生学校要将入围特长生获奖证书原件等材料保存到本年度10月份(之后通知考生领回),特长生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至少保存一年及以上。

      (四)整个招生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考生、家长防止诈骗行为。

      十、特长生培养

      招生学校应制定相关培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职责以及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中承诺的培养计划,在高中阶段为新录取的高一特长生提供相关技能培养和展示平台的义务。同时录取的特长生也要履行作为特长生的义务,主动积极参与招生学校举办的各类训练及培训活动,根据学校安排,积极为学校争取荣誉。对无故不参与学校的培养计划或比赛的,学校有权取消该生在校的评优评先等资格。

      

     

    附件:1.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表 

      2.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特长生初选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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