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000-2022-00004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7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幼儿园 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初〔2022〕2号
    • 发布日期:2022-03-02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幼儿园 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02 16:51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通知(教基〔20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管理规范(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闽教基〔2012〕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等级评估申报对象

      石狮市范围内经审批的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按规定

      登记注册的集体办幼儿园。

      二、等级评估依据和标准

      (一)依据

      1.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标》(教基〔2022〕1号);

      2.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8〕41号);

      3.《福建省幼儿园管理规范(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闽教基〔2012〕10号);

      4.《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2023年度石狮市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幼儿园帮扶共建试点方案)的通知》(狮教初【2020】1号)。

      (二)认定标准

      级别

      总得分

      示范园评估标准

      70%

      帮扶共建活动

      10%

      常规检查

      20%

      一

      90分以上

      教育局每年组织评估小组进行实地评估

      参与和承办帮扶共建活动情况(由帮扶龙头园监管)

      教育局各科室常规监管督查情况

      二

      90分以上

      三

      80-89分

      四

      70-79分

      五

      60-69分

      备注:各幼儿园在等级评估中所发现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未能达到要求,将给予降级处理(降级处理决定同样适用各级示范性幼儿园)。

      三、申报等级评估规定

      凡经批准设立的幼儿园都必须参与级别评定。

      (一)幼儿园办园满五年,已认定为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资格的,由泉州市教育局推荐,申报评定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经福建省教育厅评估确认为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将认定为一级幼儿园;

      (二)幼儿园办园满三年,已认定为石狮市示范幼儿园的,由石狮市教育局推荐,申报评定泉州市示范幼儿园。经泉州市教育局评估确认为泉州市示范幼儿园,将认定为二级幼儿园;

      (三)幼儿园办园满二年,可申报评定石狮市示范幼儿园。经石狮市教育局评估确认为石狮市示范幼儿园,将认定为三级幼儿园;

      (四)幼儿园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办园满一年可申报评定石狮市四级和五级幼儿园,由市教育局进行评估认定。

      四、评估程序

      (一)申报。各幼儿园应按评估标准,在逐条自评的基础上,按照《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狮教初〔2021〕9号)中的等级,各相关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动等级结果的按规定提交《石狮市幼儿园等级评估申报表》等相关申报材料逐级申报。

      (二)评级。申报等级变动的幼儿园由市教育局评估认定,对已有等级未申请变动的幼儿园,将结合幼儿园年检进行复查。

      (三)公布。市教育局将全市各幼儿园的等级情况,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公示栏向社会公布。

      五、评估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1年2月25日前

      (二)评估时间:3月3日—3月14日

      (三)公布时间:4月初

      六、等级评估工作要求

      (一) 全面发动,精心组织。幼儿园等级评估是我市规范幼儿园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幼儿园均应自觉申报,并接受评估。各片区负责人在组织评估前要召开辖区内幼儿园园长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幼儿园学习有关文件和评估细则,明确有关评估指标要求,指导各幼儿园做好自评和接受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全面复查评定。

      (二)坚持标准,确保公正。评估工作要从严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不得漏评漏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以评促改,提升质量。各幼儿园要以等级评估为契机,认真查漏补缺,边自查、边迎评、边整改,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七、其他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月25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各幼儿园根据实际等级变动需求提交附件1(备注:等级未变动的幼儿园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需一式两份加盖幼儿园的公章后提交至学前教育中心202办公室各片区负责人。

      (三)附件2由各幼儿园填报后,邮发给各片区负责人进行汇总。

      (四)请各幼儿园依据《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逐一进行自评和整档,以便评估组检查。

      附件1.《2022年石狮市幼儿园等级评估申报表》

      2.《2022年石狮市幼儿园等级申报汇总表》(见xlsx工作表)

      石狮市教育局

      2022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石狮市幼儿园等级认定申报表

      幼儿园

      名称

      

      性质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园长

      

      联系电话

      

      办园许可证编号

      

      卫生许可证编号

      

      法人登记证编号

      

      园舍来源

      □购地自建园舍        □租用园舍        □租地自建园舍

      □国家无偿提供        □私人住宅

      基

      本

      情

      况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户外活动  场地面积   (M2)

      活动室(间)

      功能室(间)

      校车数(辆)

      图书

      (册)

      

      

      

      

      

      

      

      教职工数

      

      专任教师

      

      教师学历

      大专及

      以上

      人

      保育员

      

      高中或中专

      人

      其他人员

      

      初中及以下

      人

      教师学历

      大专以上:     人

      中专:     人

      学历达标率

      ﹪

      教师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    人

      专业达标率

      ﹪

      取得教师资格证人数:          人

      取得石狮市从业资格证人数:      人

      核准班生数

      1.共        班                                           2.共        生

      实际班级数

      小计

      小小班

      小班

      中班

      大班

       

       

       

       

       

      实际幼儿数

      小计

      小小班

      小班

      中班

      大班

      

       

       

       

       

       

      自评情况

      

      2021年教育局确认等级

       

      2022年自评得分

       

      2022年申报等级

       

      

       

      幼儿园(盖章)                 

      园  长(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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