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000-2023-00039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7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德〔2023〕11号
    • 发布日期:2023-10-07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10-07 14:43 阅读人数:1

    各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教育〔2022〕1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泉教思〔2018〕4号)、《石狮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通知》(狮教德〔2018〕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提升中小学生综合技能,提高综合素养,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分期分批到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的对象、时间

      详见附件《石狮市2023—2024学年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表》

      二、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做好安排,行政、班主任要全程参加,与学生同吃、同住、同活动。

      2.明确职责,各司其职。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的工作职责:①制定严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提前两周把方案发送给各参训学校,并协调做好各项工作;②组织安排好各项实践活动,组织协调做好参训师生的安全工作;③做好参训师生的生活、实践活动等后勤保障工作。

      参训学校的工作职责:①安全组织好学生参加实践活动;②配合做好学生的纪律教育及管理工作;③配合做好师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落实落细,安全第一。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每班安排1名带队老师协助基地做好学生安全等教育工作;基地、参训学校都要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精心组织,细化过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安全管理零事故。

      4.密切配合,优质服务。基地与参训校加强对接,认真安排,强化细节,积极主动为师生的生活、实践活动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总结经验,

      提升管理水平和活动质量,确保综合实践活动安全、规范、

      有序。

      三、规范收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纠风办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价电〔2005〕34号)、《石狮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石狮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住宿费、伙食费标准的通知》(狮教财函〔2021〕3号)等文件,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收费标准为:住宿费27元/天/生、伙食费30元/天/生。贫困家庭学生适度减免。

      附件:石狮市2023-2024学年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安排表


      石狮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石狮市2023—2024学年中小学生综合实践

      活动安排表

      一、2023年秋季综合实践活动安排表

      期数

      

      

      班级数

      学生数

      初中校(初中部)七年级

      1

      10.23-10.27

      石光中学

      19

      1041

      2

      10.30-11.03

      厦外石分、华侨中学

      20

      986

      3

      11.06-11.10

      实验中学、 银江华侨学校

      20

      970

      4

      11.13-11.17

      后垵学校

      16

      813

      5

      11.20-11.24

      永宁中学、中英文

      19

      930

      6

      11.27-12.01

      八中

      16

      800

      7

      12.04-12.08

      蚶江中学

      16

      791

      8

      12.11-12.15

      鹏山实验学校

      14

      699

      9

      12.18-12.22

      三中、五中

      20

      870

      10

      12.25-12.29

      二中、七中

      16

      802

      11

      01.02-01.06

      锦峰实验学校

      14

      700

      二、 2024年春季综合实践活动安排表

      期数

      时间

      单位

      班级数

      学生数

      小学(小学部五年级

      1

      3.04-3.08

      实小、大仑、宽仁

      17

      919

      2

      3.11-3.15

      三小、龙渊、五星、复光

      18

      941

      3

      3.18-3.22

      六小、七小

      18

      954

      4

      3.25-3.29

      五小、长福、银江

      19

      999

      5

      3.31-4.03

      锦峰、中英文、华山

      21

      991

      6

      4.08-4.12

      二小、新湖、世茂

      18

      968

      7

      4.15-4.19

      实中附小、三中附小、厦外附小

      20

      976

      8

      4.22-4.26

      四小、鹏山、古洋、港塘

      18

      966

      9

      5.06-5.10

      进修附小、龟湖、桃源

      坑东、塘头、塘园、塔前

      20

      993

      10

      5.13-5.17

      永宁中心、信义、官聘、东店

      锦里(锦尚)、琼山中心、东明

      20

      960

      11

      5.20-5.25

      蚶江中心、八小、洪窟、石壁

      锦里(蚶江)、锦亭、华锦

      峰山、莲塘、青莲、石湖

      19

      977

      12

      5.27-5.31

      祥芝中心、福民中心、莲坂、紫湖

      大堡、泉师附小、锦林、鸿山、邱下

      19

      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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