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000-2024-00022
    • 发布机构: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2
    • 标题: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2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招考委〔2024〕14号
    • 发布日期:2024-06-19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2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6-19 11:4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石狮市202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202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4〕9号)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职成〔2024〕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石狮市202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一、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报名参加2024年中考的考生共有9767名。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30个班(班额每班50人),合计6500人,比2023年增加1400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215人;技工学校计划招生1500人;石狮后垵学校(泉州五中石狮教改基地校)新增高中部、石狮市树兰高级中学2024年秋季开始招生。具体计划如下:

      (一)普通高中(6500人)

      学校

      简称

      学校

      代码

      办学

      性质

      自主招生

      统招生

      定向生

      合计

      综合类

      单项类

      小计

      体育

      艺术

      石光中学

      7901

      公办

      40

      20

     

      60

      220

      420

      700

      石狮一中

      7910

      公办

      40

      5

     

      45

      235

      420

      700

      厦外石分

      7921

      公办

      40

       

      40

      120

      240

      400

      永宁中学

      7908

      公办

     

      15

     

      15

      685

     

      700

      石狮八中

      7914

      公办

           

      600

     

      600

      石狮三中

      7903

      公办

           

      600

     

      600

      华侨中学

      7902

      公办

           

      600

     

      600

      蚶江中学

      7907

      公办

           

      300

     

      300

      后垵学校

      7923

      公办

           

      300

     

      300

      中英文学校

      7918

      民办

           

      600

     

      600

      树兰高中

      7925

      民办

       

      20

      20

      980

     

      1000

      合计

      11

     

      120

      40

      20

      180

      5240

      1080

      6500

      (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1215人)

      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学校代码67919)是石狮市唯一一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要求等详见学校微信公众号(招生计划以泉州市教育局下达的文件为准)。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汽车运用与维修

      45

      服装设计与工艺

      45

      汽车车身修复

      45

      服装表演

      45

      汽车服务与营销

      45

      美容美体艺术

      45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90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90

      电子商务

      90

      中餐烹饪

      90

      跨境电子商务

      45

      幼儿保育

      90

      直播电商服务

      45

      大数据技术应用

      45

      会计事务

      45

      物联网技术应用

      45

      计算机平面设计

      90

      无人机操控与维护

      45

      动漫与游戏制作

      90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45

      鹏山工贸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办学3+2分段制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联办高职院校

      五年专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

      30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休闲服务与管理

      50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信息管理

      50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电子商务

      50

      注:3+2分段制指前3年在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学习,后2年在联办高职院校学习。

      (三)技工院校(1500人)

      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学校代码001)是我市一所面向社会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技师学院,毕业后由人社部发放标明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的毕业证书。具体招生范围、招生专业和招生方法等详见学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招生计划具体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文件为准)。

      校区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蚶江

      校区

      机电一体化技术

      90

      3+2

      电子商务

      90

      3+2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90

      3+2

      烹饪(中式烹调)

      90

      3+2

      电子技术应用

      90

      3+2

      服装设计与制作

      90

      3+2

      现代物流

      45

      3+2

      幼儿教育(保育员方向)

      45

      3+2

      宝盖

      校区

      智能装备运行与维护(服务机器人方向)

      40

      3+2

      染整技术(数字化染整技术)

      40

      3+2

      汽车维修

      40

      3+2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

      40

      3+2

      网络营销(直播运营方向)

      90

      3+2

      会计

      45

      3+2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90

      3+2

      计算机网络应用

      90

      3+2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

      3+2

      烹饪(中西面点)

      90

      3+2

      美容美发与造型(美容)

      45

      3+2

      平面设计

      90

      3+2

      美容美发与造型(美发)

      45

      3+2

      会展服务与管理

      40

      3+2

      酒店管理

      45

      3+2

         

      注:学制“3+2”指中级工学制3年,高级工学制5年。

      (四)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

      本市五年制高职学校: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学校代码50015、民办、网址www.qzfzfz.com)、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学校代码50019、民办、网址www.qzoiedu.com)。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详见各高职学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二、志愿填报

      实行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下同)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含在提前批次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

      (一)填报时间

      1.6月24日8:00至6月28日18:00。

      2.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补填或更改常规志愿: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预计7月22日8:00-7月23日20:00,具体填报时间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知为准):有需要的考生可补填或更改中职、技工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

      (二)填报办法

      1.考生使用电脑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填报。

      2.考生填报志愿要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操作。

      3.考生志愿填报界面有“保存填好的志愿”及“确定提交”两个按钮,只有点击“保存填好的志愿”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存储,保存后请考生关闭网页并重新进入查看,确保志愿被成功保存。在志愿填报期间,若未点击界面的“确定提交”按钮,考生可以对志愿进行多次修改和保存,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会自动对已保存的志愿进行提交;若点击“确定提交”按钮,相当于锁定志愿,要再修改须通过中考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才能进行,修改机会仅有一次。

      4.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8日18:00停止,考生应科学合理安排填报时间,确保及时保存。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报名所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的常规志愿。考生和家长必须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负完全责任。

      (三)普高志愿批次

      1.提前批: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实施自主招生的高中学校在“提前批”填报。考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具体报名条件、线下资格审核、专业测试和录取方法等参照《石狮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意见》(另文通知)及各校自主招生方案执行。

      2.第一批次:面向泉州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志愿,考生本人与家长须注意了解招生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欲报考学校现场确认和签订承诺书,慎重选择后方可填报。

      3.第二批次: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和厦外石狮分校统招与定向志愿,在“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志愿栏填报。考生可以分别填报统招和定向1-3个学校志愿。

      4.第三批次:永宁中学、石狮八中、石狮三中、华侨中学、蚶江中学、后垵学校、中英文学校和树兰高级中学统招志愿,在“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志愿栏填报。考生可以填报1-8个学校志愿。

      5.普高征求志愿批。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志愿栏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列入征求志愿批次,未被前面普高常规志愿批次录取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在征求志愿批次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放弃征求志愿批次录取。普高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在7月17日左右,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志愿批次。

      各批次均不限制最少填报数量,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填报若干志愿或者选择不填报,建议考生根据个人实际和意愿进行填报,不要轻易放弃升学的机会。录取工作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

      1.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考生可填报我市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以及与石狮鹏山工贸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见前面3+2分段制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招生志愿,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

      2.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考生可填报我市鹏山工贸学校、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的志愿。

      3.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批次,或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征求志愿批次。符合填报要求且还未被投档的考生可以填报(具体填报时间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知为准)。

      (五)关注填报学校情况。

      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前应注意了解拟填报学校情况(如办学性质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类别是普通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中职学校还是技工学校等),填报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学校须特别注意了解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后方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的办学性质、收费标准、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将在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社局印发的相关招生计划文件中一并公布。考生可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以上文件。

      三、录取规则、方法

      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2023年起,泉州市实行统一录取规则、统一批次录取、统一发布录取信息、统一一次性公开征求志愿。考生须留意泉州中招的各个时间节点,关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或报考学校官方网站通知,并保持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的通讯畅通,以免错过填报或录取机会。

      (一)录取规则、方法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的录取规则、方法按照《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4〕9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职成〔2024〕2号)规定执行,相关工作日程表见附件。

      (二)放弃录取资格

      1.在常规志愿批次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若选择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包括征求志愿批次),允许其根据个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已填报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录取,该类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于7月16日上午11:00前到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在普高征求志愿批次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放弃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的录取。

      2.在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或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被录取的考生,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知为准)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放弃录取”(点击选择“放弃录取”,无须到市招生考试中心现场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其后续批次录取。

      3.不可申请放弃征求志愿批次录取资格。在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批次,或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征求志愿批次被录取的,均不可申请“放弃录取”,不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4.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在网上招生阶段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或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由学生本人与家长(监护人)共同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可再参加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的录取。

      四、普高定向生说明

      根据泉教中〔2024〕2号以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和厦外石狮分校招收定向生的比例均为60%,即在一级达标高中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及优质高中厦外石狮分校的招生计划中,各划出60%的名额(共1080人),定向分配到全市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

      名额分配办法:定向生分配按各初中校3年前新生入学人数的8.847%下达。对2023年初中教学质量奖评定“优秀”等级的初中校,定向生分配比例增加3%。各初中校定向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简称

      定向石光

      定向一中

      定向厦外石狮分校

      合计

      石光中学

      43

      43

      24

      110

      华侨中学

      17

      17

      10

      44

      石狮三中

      18

      18

      11

      47

      自然门学校

      5

      5

      3

      13

      石狮五中

      15

      15

      8

      38

      石狮二中

      19

      19

      11

      49

      蚶江中学

      39

      39

      22

      100

      永宁中学

      26

      26

      15

      67

      银江学校

      17

      17

      10

      44

      石狮一中

      44

      44

      25

      113

      石狮七中

      19

      19

      11

      49

      石狮八中

      35

      35

      20

      90

      实验中学

      22

      22

      12

      56

      中英文学校

      18

      18

      11

      47

      锦峰学校

      39

      39

      22

      100

      厦外石狮分校

      22

      22

      13

      57

      鹏山实验学校

      11

      11

      6

      28

      后垵学校

      11

      11

      6

      28

      合计

      420

      420

      240

      1080

      资格条件: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2024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学生、学校、学籍没有三位一体的考生,不得参与定向生的录取;回原籍报考考生、无学籍考生、往届生均不得参与定向生录取。

      资格审核:各初中校要对学生是否具备定向生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24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中教股审核及公示。

      五、照顾录取

      根据《2024年泉州市中考录取各类照顾加分与扣分条件》(泉教中〔2024〕9号)规定,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2024届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填写《2024年泉州市中考“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一起交到中考报名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照顾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并在6月17日前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处理完成相关数据。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应在录取总分中扣除4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1.凡升入石狮市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需经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审批。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对未经泉州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

      2.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中学要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规范招生秩序,全面推行招生工作“五公开”(学校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将招生与捐资入学挂钩,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严肃追责。

      3.各高中校均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综合高中班网上录取的学生。严禁各高中擅自招收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未经批准,以国际班(含境外课程班)或允诺以社会考生参加高考名义违规招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民办普通高中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实施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严禁私自将招生与捐资入学挂钩等违法违规招生行为。严禁借“普高班”“社会考生班”等名义,招收无法为其注册学籍的学生到校学习。

      5.严禁学校和个人非法获取考生信息、泄露考生信息,各校不得向市招生考试中心之外的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生源和考生信息。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

      七、其他事项

      1.外县(市、区)及外省户籍在我市就读初中的应届毕业生,如具有我市正式初中学籍,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时与本地考生一视同仁。或者回其户籍地参加当地中考中招,并经其教育主管部门中招管理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后,再按有关规定接续普通高中学籍。

      2.具有石狮市户籍、但学籍未在石狮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欲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必须在石狮市参加中考中招,录取后方可就读石狮市高中学校;或者参加其学籍所在地的中考中招,待被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中招管理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并就读高中学校后,再按有关规定转回石狮市相应层次高中学校就读。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石狮市教育局。

      附件:2024年泉州市中考中招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

      2024年泉州市中考中招工作时间安排表

      

      工作安排

      610日前

      我市各自主招生学校公布方案

      610612

      我市自主招生资格线下材料预审

      612—617

      我市学校线下审核考生材料并公示通过的考生名单

      619—21

      全省中考

      622—23

      各校中考志愿填报前指导

      622—28

      中职、技工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624—28

      中考志愿填报(含自主招生志愿)

      62077

      泉州中考试卷扫描、阅卷、合分等事项

      78日左右

      泉州公布中考成绩

      9—10日查分(不查卷)

      714日左右

      泉州市公布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

      常规志愿批次招生录取结果

      7月15日前

      有填报有专业测试志愿的考生自行关注并参加招生学校的专业测试。

      7月15-16日

      我市各普高录取注册。放弃普高录取考生到市招考中心现场确认。

      717—18日左右

      泉州市统计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人数,公布普通高中招生征求志愿批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求志愿填报

      719日左右

      泉州市公布2024年普通高中征求志愿批次招生录取结果

      720—21日左右

      完成各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

      7月22日8:00

      -7月23日20:00

      补填或更改五年制高职及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有需要的考生)

      7月24日

      (泉州)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投档录取

      7月25日12:00

      -26日20:00

      申请放弃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录取资格的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选择“放弃录取”

      7月2712:00

      -7月28日20:00

      泉州公布剩余计划,考生网上填报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

      7月29日-7月30日

      (泉州)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批次投档录取

      (泉州)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投档录取

      7月30日12:00

      -7月31日20:00

      申请放弃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录取结果的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选择“放弃录取”

      8月112:00

      -8月2日20:00

      泉州公布剩余计划,网上填报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征求志愿

      8月3日

      (泉州)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征求志愿批次投档录取

      8月4-8日20日

      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需要自主补录的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申请

      说明:

      1.实际时间节点会根据招生工作进度适当调整,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知为准

      2.考生须自行关注相关时间节点事项,按工作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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