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200-2018-00183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19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综〔2018〕131号
    • 发布日期:2018-11-07
    石狮市教育局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07 10:07

      各在石高校,各学校(托幼机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切实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提升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按照《石狮市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石食安委〔20181号)文件部署,有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对各在石高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潜在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管底线。要持续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联合抽查,主动向社会公开双随机的“两库两单一细则”,有效拓展联合抽查的覆盖面和时效性,推动形成“督查互动、信息互通、应急互助、工作互促”的长效机制。 

      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 

      学校是校园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对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督导管理。要按照《关于印发石狮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狮市管食〔20184号)要求,严格对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着重对持证情况、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情况、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场所卫生及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餐用具洗消保洁情况、专间管理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问题,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所报送自查自评报告。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不等不靠,即知即改,对因客观原因切实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要求及时限,将隐患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履行对自查自评结果的抽查工作,具体形式可与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等结合开展,原则上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改造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设备 

      硬件投入是学校食堂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因地制宜,一校一策,重点针对冷冻冷藏、餐饮具洗消保洁、分餐备餐专间、食品留样等薄弱环节,抓紧推进补缺补漏和整改修缮工作,确保食堂以较好的状态投入运营活动。对改造后达到量化提档标准的食堂要积极引导提出书面申请,及时变更相关等级标识,实施学校食堂量化等级提升工程,力争到2018年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良好以上评级比例超过70%。要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严格按照泉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市综治考评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公立学校“明厨亮灶”的全覆盖。 

      四、推进“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建设“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的一号工程。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全部纳入“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在省级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信息录入情况不是很理想。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工作,及时向省、市两级平台上传准确、规范、完整的追溯数据。要充分运用激励倒逼机制,提升学校食堂实施“一品一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原则上未实行追溯管理的,不得参评省、市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和放心食堂。要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鼓励学校食堂通过公示追溯“主体码”的方式,引导在校师生、学生家长主动关注、查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共同参与“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社会监督。 

      五、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超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学校周边三小单位(小餐饮、小超市、小作坊)、食品摊贩、校外托管机构等为重点对象,组织专项整治清理,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两超一非”违法添加、销售和使用“三无”、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形势研判和靶向监管,学校与配送单位订餐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要求配送单位加大设施人员投入,做好“配送-分餐-回收”全链条服务,禁止在校师生、学生家长等未持有健康证的人员参与备餐分餐等具体操作。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各市场监管所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对问题比较突出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和科普宣传 

      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的集中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即将正式实施的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科普宣传工作的重点,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师生、“两代表一委员”、家委会代表等积极参与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共建、共治、共享”。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认真实施《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确保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指导学校运用微信、微博、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结合食堂开放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具体措施,广泛向学生传播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推动学生健康饮食习惯的养成,营造“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石狮市教育局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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