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200-2019-00016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8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安〔2019〕13号
    • 发布日期:2019-03-20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0 11:30

    市教师进修学校、在石各高校、鹏山工贸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各学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两个坚持”指的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三个转变”指的是: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扎实做好全市学校防汛防台风抗旱各项工作,迎接新中国70华诞。 

      根据省防汛办会商预测,2019年我省气候仍存在不确定性,发生局地强降雨、超强台风、大洪水的可能性依然存在。预计,我省雨季出现持续性暴雨过程概率大。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有56个,其中12个台风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可能有秋台风影响。根据上级防汛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防汛备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汛备汛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汛备汛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防汛备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到位、人员落实、职责明确。要组织召开汛情分析会,全面分析可能出现的汛情、险情以及对学校和师生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全面部署防汛备汛工作。 

      二、认真完善防汛备汛工作预案 

      各学校要认真分析当前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务必在汛前进一步完善防汛备汛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明确具体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营运、转移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按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规定,认真清仓分类登记造册,以便应急调用,并确保防汛物资在需要时能够保证性能和质量,满足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要求。 

      三、全面组织宣传培训演练 

      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课、板报、宣传栏、班队会、微信、校园广播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广大师生开展防汛抗灾知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知识、汛期防溺水、防雷击、防风、应急逃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遇到恶劣天气时,学校需组织护送或通知家长接送时工作务必要做到位,要告知师生及学生家长,经过积水路段不得冒险涉水。要结合每月开展的应急疏散演练,在汛前开展一次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师生防汛安全意识。 

      四、加强物资储备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及时清查盘点各类物资储备,根据消耗情况和储备定额标准,抓紧补充更新。要充实防汛物资储备,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和救援工具,提高学校自主防御抢险能力。要规范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存储、管理和调拨,加强学校储备物资的统筹,加强自行储备与委托储备的统筹,加强物资设备的日常养护,确保应急时期调得出、用得上。要加强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管理,进行人员登记造册。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动员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学校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要加强与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联系,建立专业与非专业相结合的抢险救援机制。 

      五、全面开展汛前检查整治 

      各学校要迅速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不仅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在建工程、闲  置校舍、实验室危化品、接送学生车辆以及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细致检查,还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危险水库、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雷击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迅速处置,并及时向师生警示。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逐一整改,并明确整改责任、方案和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销号的,必须制定应急度汛措施,并报告辖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六、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和处理灾情。要主动加强与辖区政府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做好各类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处置。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多途径、多平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发送到师生、预警到师生,确保汛期信息及时准确畅通。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辖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请各学校于315日前,将本校防汛备汛工作情况及防汛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办。 

      联系电话:83088959   电子邮箱:953828037@qq.com。 

        

        

        

        

      石狮市教育局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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