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0100-2019-00062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6
- 标题: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成立2019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招考委〔2019〕23号
- 发布日期:2019-09-20
闽南理工学院、鹏山工贸学校:
2019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于9月21日—23日举行。根据上级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成立2019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陈晓东
成 员:黄文波、邱萍萍、吴伟江、郭亚国
本机构同时下设秘书组、试卷押运、保管组(包括保密室监考录像6小时回放)、巡视组等,具体负责2019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有关工作,考点应相应成立2019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关的考务工作。
各考点必须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和《考务手册》以及我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考试过程管理,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接卷工作安排
请闽南理工学院、鹏山工贸学校于9月21日上午7:10准时持单位介绍信,且专人专车到石狮市教育局2号楼市招生考试中心领取考点保密材料。
三、考后试卷回收工作
1.全部考试结束,各考点应将经过校验的成绩回收数据、考生文件夹及各批次数据库备份妥善保存半年备查,并于考试结束当天通过网络传输、快递等方式送至所属中心考点汇总;
2.考点全部考试结束当天将加密锁、题库光盘、密钥及存储有考场监控视频数据的移动硬盘送至我中心;
四、涉密材料的保管
按照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执行。
五、加强考场监管
1.各考点应抽调责任心强、熟悉考试业务、能坚持原则的考务人员加强对考场监管工作,防止大面积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2.各考点应在候考室配备金属探测仪,加强考生入场的安检工作,严格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件,严防替考、携带各类无线视讯设备进入考场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如有发现考生在考场内使用无线视讯设备的行为,应立即终止该生考试并向省教育考试院社考处值班人员报告;
3.各考点应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严禁监考人员携带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杜绝工作人员在考场内使用手机或做其他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4.其他事项请按照我中心通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内容提要》执行。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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