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0100-2020-00021
    • 发布机构: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7
    • 标题: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招考委〔2020〕14号
    • 发布日期:2020-07-27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27 16:27

    各中学: 

       《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0年7月19日 

      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2020年7月 

      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中〔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符合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要求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同意我市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石光中学、石狮一中等3所普通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收部分品学兼优的高一年新生180名,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100名 

      石光中学40名 

      石狮一中4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学籍、品学兼优的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良”及以上(含“良”) 

      3.学校四个实验操作考查科目均应“合格”。 

      4.原则上在读期间平时成绩位居全市前5%的优秀学生。 

      三、报名及面试时间 

      2020年7月21-27日。 

      四、选拔程序 

      (一)确定入围名单。将符合条件学生按照2020年5月份石狮市初中毕业班质检考试成绩(语数英物化五科原始总分)占40%;初三上学期期末统考成绩(语数英物化五科原始总分)占比35%、初二下学期期末统考成绩(语数英物四科原始总分)占比25%,共3次按折算后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对象。如果折算总分相同,则分别按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折算总分高低确定入围名单。 

      (二)填写报名表。考生直接在就读学校教务处在线填写《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中考报考考生号,填报信息必须和中考报名信息相一致。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报名和录取资格,通报给相关学校,并追究相关责任。《报名表》由就读学校汇总于7月21日前报送市招办。 

      (三)填报志愿。考生可选择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石光中学、石狮一中3所学校中的1-2个志愿进行填报,以及是否愿意服从学校调剂栏,报名截止后,任何人不得再更改志愿。 

      五、录取办法 

      (一)确定入围名单。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服从调剂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按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总数1:1,确定入围名单(具体招收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今年我市将不采用并列办法,下同)。第一志愿落选考生,如果考生选择愿意服从学校调剂的,且第二志愿招生学校有剩余名额,将有资格参与第二志愿的投档;将按照上述录取方法,根据填报第二志愿考生的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认入围名单,直到完成计划招生数。最终入围考生名单由各招生学校负责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现场面试。 

      (二)现场面试。入选预录取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第一页和考生所在页)到招生学校参加面试、审核确认及签订《报考承诺书》。具体面试方案由自主招生学校具体制定。 

      (三)确定预录取名单。自主招生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自主招生学校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的名额回收,纳入该招生学校中考中招“统招生”批次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应在自主招生学校校内公告栏上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招生学校在7月27日前把《石狮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入选花名册》(详见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中教股、市招办审批。 

      六、自主招生的入学要求 

      (一)自主招生实行自愿报名,一经被我市自主招生学校录取,考生不得再报考石狮市以外的学校,一经发现将不予办理转出全国电子学籍。 

      (二)一旦被我市自主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我市中考中招系统中填报的志愿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不再参与我市中考中招录取。 

      七、注意事项 

      (一)加强宣传。各自主招生学校要高度负责,把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特别要强化自主招生招收的过程管理,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招收办法、操作流程、监督举报电话。 

      (二)规范行为。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学校决定”的原则确定录取对象,按规定组织学生报名、选择学校,按要求填写自主招生报名志愿表,并由学生及其家长签名。各校应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确保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三)整个招生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考生、家长防止诈骗行为。 

      附件:1.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表 

      2.石狮市2020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入选花名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