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1200-2012-00004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22
- 标题: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综〔2012〕4号
- 发布日期:2012-02-22
狮教综〔2012〕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期末和寒假期间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期末临近,2012年寒假、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现就认真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期末、寒假和春节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阶段。各校要高度重视这一期间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搞好协调,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本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防范对策,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师生教育和预案演练到位,坚决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确保教育系统和谐、安全、稳定。
二、开展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整改
(一)开展安全除患大排查。各学校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校长负责制。要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育教学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整治。要重视加强对校园施工场地、周边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跟踪责任人,并采取隔离、警示等应急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校还要及时把排查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教育局。假期停止使用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涉电设施、设备要切断电源,要加强危化物品、贵重物品存放室的管理和看护,防止意外发生。
(二)强化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各中心校要认真督促辖区内幼儿园利用假期时间,及时落实校车登记和GPS安全服务系统安装工作,下学期开学前还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学校校车进行检查,确保各校校车运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有校车的学校要再次对校车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和全面检修,确保使用安全;要配合公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有关要求核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身体条件、驾驶技术和驾驶行为等情况,坚决清退不合格的校车驾驶人。假期校车要停放在校内指定地点,驾驶人员未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更不能参与非法营运。学校不得将校车租用、借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各校要积极对校园周边道路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联系辖区交警中队对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行完善,落实减速带、斑马线、警示牌等设施设置。
三、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校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召开学生及家长安全反馈会,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要针对近期甘肃、江苏、云南等地发生的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并结合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等;特别要教育农村学校的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注意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二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要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假期交通安全、乘车安全,掌握放假期间子女的去向,不要让未成年子女单独外出,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要提醒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考试成绩,并加强同孩子的沟通,对孩子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使孩子愉快、轻松地度过假期。三要教育本校老师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不酗酒,不酒后驾车,不打架闹事,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过一个安全、文明的节假日。
四、加强安保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各校要切实做好这一时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要加强活动管理。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一般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须事先报教育局批准。凡学校集体组织外出活动,须将目的地、行程路线、返校时间、安全措施、外出人员及负责人名单等事项及安全预案一并上报教育局,经批准和备案后,方可外出。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开展校内和校外的集体活动,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小型、就近”的原则。开展活动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校要认真落实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信息畅通,并认真履行报告制度。寒假和春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巡查,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和师生安全。发现异常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并妥善处理,信息上报要做到及进、准确、全面,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保证联络信息畅通。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加以落实。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表、联系电话上报市教育工会。
市教育局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88886003,传真:88886206。
石狮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学校 期末 寒假 安全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安监局、市委张常委、市政府杜副市长、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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