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3200-2018-00173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16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安〔2018〕22号
    • 发布日期:2018-08-31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31 15:21

      各市直学校、各镇(街道)中心校,在石各高校: 

      2018 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确保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山。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学校中心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要根据新学期学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人人懂得做。 

      二、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后分别进行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学校校舍及各类设施、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切实做到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道环节。要全面开展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园“三防”、交通安全、食品和饮水安全以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台账记录。 

      (一)突出抓好学校安全常规检查。一查安保人员配备情况,看校园安保力量是否落实;二查安保器械及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备、安装、使用情况,看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三查出入验证登记、领导带班值班和护导教师值班情况,看日常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四查师生安全教育、演练是否落实;五查学校领导及教职工安全责任细化、分解情况,看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是否落实。 

      (二)突出抓好校园安保工作。一是落实校园门禁各环节,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二是做好严防管制刀具进校园和定期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校园出现管制刀具;三是加强学生自由活动期间、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执勤巡逻制度,严防发生意外及伤害事故。 

      (三)突出抓好教学场所及设施检查。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全方位检查、检验,特别是教室、电梯、食堂、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和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配电房等重要场所。利用暑期进行校园及校园设施整修的单位,要特别做好学校维修、在建工程的安全维护工作,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未完成的维修、在建工程禁止投入使用,杜绝边施工边使用。 

      (四)突出抓好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在开学前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二是要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校内车辆管理,落实“人车分流”措施,严禁车辆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严禁各类车辆和上下学学生抢道;四是市校车安全管理服务公司要加大对校车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在开学前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试运行,不折不扣落实校车“六定”和“三个严禁”制度。 

      (五)突出抓好食品卫生和饮用水管理。学校使用食堂前要进行一次彻底保洁,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对餐具和食品器具进行一次消毒。同时做到“四查”:一查学校食堂许可证是否到期;二查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三查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是否到位;四查新招聘的工作是否培训和体检。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对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用水安全;自备井学校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监测、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六)突出抓好学生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健全完善管理人员值班值宿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巡查检查制度。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杜绝学生无故旷寝、外人留宿、宿舍内存放危禁物品等现象。要特别注重完善和强化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加强住宿学生防火和防拥挤踩踏教育工作,完善各种应急预案,认真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 

      (七)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学校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强化制度建设,配齐消防设施,确保教学楼、图书馆(阅览室)、宿舍、实验室、餐厅、功能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灯、灭火器正常使用,各种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八)突出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各学校要积极发挥学校“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的作用,主动联系挂钩检察官、警官和当地综治、市场监管、城管、卫生、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饮食店、文体商店、非法经营的“三厅一吧”、社会闲杂人员骚扰学生等不安全因素开展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安全稳定的教书育人氛围。 

      三、加强教育,上好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 

      1.新学期开学伊始,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每天上下午最后5分钟的安全教育,并利用校园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多形式开展师生安全教育。要将开学的第一周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周”,大力强化师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2.要围绕防溺水、交通、防校园欺凌、防侵害、预防踩踏、消防、预防传染病、饮食卫生、防拐骗、防高坠、心理健康等主题,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探索形成符合本校师生实际的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传授,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师生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制订本学期应急疏散演练计划,完善应急准备和突发事件响应处置程序,加强应急避险演练;要以防空警报鸣放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一次逃生演练;安排新生军训的学校,要将军事训练与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军训期间师生安全。 

      4.开学后,要做好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安全第一课”专题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本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全员参与;要督促学生家长安装安全教育平台移动APP,并通过平台按时发送“周末(节假日)安全提醒”;要将当月演练过程性资料及时上传到安全教育平台。 

      各市直学校、中心校要分别于830日前和925日前将开学前安全检查情况和开学后安全教育情况报送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办(邮箱:953828037@qq.com)。 

        

        

      石狮市教育局 

      201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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