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2500-2019-00013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7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德〔2019〕4号
    • 发布日期:2019-03-29
    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
    时间:2019-03-29 11:22

    鹏山工贸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绵延不绝的血脉和灵魂,是中华民族休戚与共的精神家园,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中华书法,传统体育和中华曲艺、民族音乐等高雅艺术教育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青少年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主题 

      培育中国心,盛世家国情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园)学习传承传统节日文化。 

      (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各校要结合课程和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诵读中华经典名篇、中华诗词,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市教育局将在各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全市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中华书法教育活动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提高中小学生规范汉字应用能力,是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的重要方面。市教育局将在各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我爱我的国”规范汉字听写及书写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校要结合主题,组织全校学生开展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比赛。 

      (四)传统体育活动 

      各校要挖掘地方特色优秀传统文化、技能,发挥地方传统体育优势,传承民间武术、舞狮、贡球等符合学校实际的传统体育项目。 

      (五)组织传统曲艺、民族音乐等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各校要开展传统曲艺、民族音乐等艺术教育,培养学生高雅艺术审美能力,培养高雅艺术兴趣,提高艺术素养。市教育局将组织地方民族乐团到各校(园)表演民族经典曲目,举办民族音乐专题讲座。 

        

        

        

        

        石狮市教育局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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