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2500-2019-00017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5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考评结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综【2019】27号
- 发布日期:2019-03-29
鹏山工贸学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平安石狮”建设,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和谐育人环境,根据《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狮教综〔2018〕141 号)精神,全市学校按照创建申报及验收安排计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根据学校申报自评,2019年1月经市教育局组织实地考评和动态评估,并结合各校日常工作情况得出考评结果。现将评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5A级平安校园(22所)
石狮市湖滨中心幼儿园、华侨中学、第一中学、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鹏山工贸学校、第三实验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附属小学、石光中学、灵秀镇中心幼儿园、蚶江中学、第六实验小学、行实小学、宝盖镇中心园、祥芝镇中心园、第二实验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泉州幼儿师范附属幼儿园石狮校区、仁爱学校
二、4A级平安校园(33所)
石狮市第三实验幼儿园、第五实验幼儿园、锦尚镇中心幼儿园、第三中学附属小学、永宁镇中心幼儿园、龟湖中心小学、银江华侨学校、第三中学、第八中学、第二中学、第七中学、灵秀镇古洋小学、永宁中学、蚶江镇中心幼儿园、实验中学、锦峰实验学校、第四实验小学、蚶江镇中心小学、凤里中心幼儿园、私立鹏翔幼稚培育中心、中英文学校、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永宁镇中心小学、鸿山镇中心幼儿园、大仑中心小学、锦尚镇琼山中心小学、泉州师院附属小学石狮校区、实验小学蚶江校区、祥芝镇中心小学、福民中心小学、实验中学附属小学东明校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三、3A级平安校园(4所)
鹏山师范附属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复光校区、自然门学校、第五中学
望各校要进一步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更加、三个持续、四个遏制”的工作目标,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石狮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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