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2500-2023-00029
- 发布机构: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6
- 标题: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石狮市202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招考委〔20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06-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石狮市202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狮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202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3〕2号)和《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职成〔202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石狮市202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一、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报名参加2023年中考的考生共有9239名。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02个班(班额每班50人),合计5100人,比2022年增加500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188人;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计划招生600人;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高中部2023年秋季开始招生。具体计划如下:
(一)普通高中(5100人)
招生学校 简称 |
学校代码 |
办学性质 |
自主招生 |
统招生 |
定向生 |
合计 |
|||||
小计 |
综合类 |
体育单项类 |
小计 |
面向石狮 |
面向泉州 |
||||||
面向石狮外 |
面向石狮 |
||||||||||
石光 |
7901 |
公办 |
60 |
40 |
20 |
290 |
290 |
350 |
700 |
||
一中 |
7910 |
公办 |
52 |
40 |
12 |
298 |
298 |
350 |
700 |
||
厦外 |
7921 |
公办 |
40 |
5 |
35 |
280 |
280 |
80 |
400 |
||
永宁 |
7908 |
公办 |
15 |
15 |
685 |
685 |
700 |
||||
三中 |
7903 |
公办 |
600 |
600 |
600 |
||||||
八中 |
7914 |
公办 |
600 |
600 |
600 |
||||||
侨中 |
7902 |
公办 |
700 |
700 |
700 |
||||||
蚶中 |
7907 |
公办 |
300 |
300 |
300 |
||||||
中英文 |
7918 |
民办 |
400 |
370 |
30 |
400 |
|||||
合计 |
9 |
167 |
5 |
115 |
47 |
4153 |
4123 |
30 |
780 |
5100 |
(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1188人)
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学校代码67919)是石狮市唯一一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要求等详见学校微信公众号(石狮鹏山工贸)进行查询。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42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84 |
汽车车身修复 |
40 |
美容美体艺术 |
42 |
汽车服务与营销 |
40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45 |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
84 |
中餐烹饪 |
76 |
电子商务 |
90 |
幼儿保育 |
135 |
跨境电子商务 |
45 |
社会文化艺术 |
42 |
直播电商服务 |
45 |
物联网技术应用 |
42 |
会计事务 |
84 |
无人机操控与维护 |
42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84 |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
42 |
动漫与游戏制作 |
84 |
(三)技工院校(600人)
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学校代码001)是我市一所面向社会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技师学院,毕业后由人社部发放标明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的毕业证书。具体招生范围、招生专业和招生方法等详见学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0 |
3 |
09 |
酒店管理 |
30 |
3 |
02 |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 |
40 |
3 |
10 |
电子商务 |
35 |
3 |
03 |
电子技术应用 |
30 |
3 |
11 |
会计 |
30 |
3 |
04 |
计算机网络应用 |
30 |
3 |
12 |
网络营销 |
35 |
3 |
05 |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
30 |
3 |
13 |
染整技术 |
30 |
3 |
06 |
现代物流 |
30 |
3 |
14 |
服装设计与制作 |
30 |
3 |
07 |
烹饪(中式烹调) |
30 |
3 |
15 |
平面设计 |
70 |
3 |
08 |
会展服务与管理 |
30 |
3 |
16 |
幼儿教育 |
90 |
3 |
(四)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
本市五年制高职学校: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学校代码50015、民办、网址www.qzfzfz.com)、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学校代码50019、民办、网址www.qzoiedu.com)。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详见各高职学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查询。
二、志愿填报
实行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含在提前批次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
(一)填报时间
6月27日8:00至7月1日18:00。
(二)填报办法
1.考生使用电脑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填报;
2.考生填报志愿要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操作;
3.考生志愿填报期间可以多次修改保存。提前点击“确定提交”按钮相当于志愿锁定,如需再次修改,须通过中考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才能进行,修改机会只有一次。系统在志愿填报截止的最后时间会自动提交考生所填志愿。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报名所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考生和家长必须对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负完全责任。
三、录取规则
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2023年起泉州市统一录取规则、统一批次录取、统一发布录取信息、统一一次性公开征求志愿。
中考投档分。考生中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科考试成绩(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合计后的总分,称投档分。今年中招录取总分800分。学科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中招录取总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考生考试成绩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查卷。各类加分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制的《2023年泉州市中考“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于5月25日前交到就读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应将照顾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应在录取总分中扣除4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录取最低等级。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考生参加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C及以上等级(简称9C及以上)、体育与健康成绩达到24分以上(含24分)、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及其以上。报考省二级、三级、未达标高中,考生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均应达到D及以上等级(简称9D及以上)、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及其以上。
录取规则。按照《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3〕2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职成〔2023〕2号)规定执行。
中招日程安排。泉州市7月13日左右公布中考成绩;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常规志愿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9日左右;普高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24日左右;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于7月26日前完成。7月28日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常规志愿批次投档录取;8月1日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8月2日至8月3日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第一、二批次投档录取;8月5日至8月10日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分2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请考生关注泉州教育网公告或报考学校官方网站通知,并保持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的通讯畅通,以免错过录取机会。
四、录取批次和顺序
根据泉教中〔2023〕2号和泉教职成〔2023〕2号文件精神,录取顺序按考生志愿表填报的批次顺序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一)提前批次:我市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厦外石狮分校和永宁中学面向石狮的自主招生录取;厦外石狮分校面向其他县(市、区)的自主招生录取(5名);以及面向泉州招生的外县(市、区)自主招生学校录取。具体报名条件、线下资格审核、专业测试和录取方法等参照《石狮市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意见》(狮招考委〔2023〕6号)及各校自主招生方案执行。
(二)第一批次:我市中英文实验学校面向泉州统招录取(30名)。以及外县(市、区)面向泉州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统招录取。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入围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
(三)第二批次:我市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厦外石狮分校统招志愿和定向志愿录取。统招志愿录取时,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定向志愿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四)第三批次:我市永宁中学、石狮三中、石狮八中、华侨中学、蚶江中学和中英文实验学校统招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五)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高招生学校征求志愿批次填报及录取。我市普高如没有剩余招生计划将不再征求志愿。本批次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志愿依次录取。
(六)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常规志愿批次:我市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及面向泉州招生的外县(市、区)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体育、艺术院校需面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除外)。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填报若干志愿或者选择不填报。以下各批次按此录取方法执行。
(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征求志愿填报及录取。
(八)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第一批次录取:我市鹏山工贸学校、福建技师学院石狮校区及面向泉州招生的外县(市、区)中职学校录取。
(九)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第二批次录取:面向泉州招生的外县(市、区)中职学校录取。
(十)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及录取。符合录取要求的还未被投档的考生可以填报。
(十一)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及录取。符合录取要求的还未被投档的考生可以填报。
五、定向生录取说明
根据泉教中〔2023〕2号以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石光中学、石狮一中两所一级达标高中招收定向生的比例均为50%;厦外石狮分校招收定向生的比例为20%。即在石光中学、石狮一中两所一级达标高中及厦外石狮分校的招生计划中,各划出50%、50%和20%的名额(共780人),定向分配到全市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
名额分配办法:定向生分配按各初中校3年前新生入学人数的6.02%下达。对2022年升入本市中职学校比率前6名的初中生源校(不包含永宁中学、石狮三中、石狮八中)给予增加定向生名额的奖励: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升学率位居全市1至2名的学校定向生分配比例增加2%,3至4名的学校增加1.5%,5至6名的学校增加1%;对2022年初中教学质量奖评定“优秀”等级的初中校,定向生分配比例增加3%。各初中校定向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简称 |
定向石光 |
定向一中 |
定向厦外石狮分校 |
合计 |
石光中学 |
34 |
34 |
8 |
76 |
华侨中学 |
23 |
23 |
5 |
51 |
石狮三中 |
18 |
18 |
4 |
40 |
自然门学校 |
3 |
3 |
1 |
7 |
石狮五中 |
15 |
15 |
3 |
33 |
石狮二中 |
19 |
19 |
4 |
42 |
蚶江中学 |
41 |
41 |
9 |
91 |
永宁中学 |
26 |
26 |
6 |
58 |
银江学校 |
11 |
11 |
3 |
25 |
石狮一中 |
31 |
31 |
7 |
69 |
石狮七中 |
18 |
18 |
4 |
40 |
石狮八中 |
31 |
31 |
7 |
69 |
实验中学 |
20 |
20 |
5 |
45 |
中英文学校 |
8 |
8 |
2 |
18 |
锦峰学校 |
28 |
28 |
7 |
63 |
厦外石狮分校 |
24 |
24 |
5 |
53 |
合计 |
350 |
350 |
80 |
780 |
资格条件: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应具有我市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2024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学生、学校、学籍没有三位一体的考生,不得参与定向生的录取;回原籍报考考生、无学籍考生、往届生均不得参与定向生录取。
资格审核:各初中校要对学生是否具备定向生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23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中教股审核及公示。
六、非石狮户籍考生中考报考规定
外县(市、区)及外省户籍在我市就读初中的毕业生,如具有我市正式学籍,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在普高、中职和高职招生录取时与本地考生一视同仁。
七、考点设置
中考、初二学考考点共设置7个考点。
(一)石光(石光、实验中学、银江学校)
(二)一中(一中、锦峰、七中)
(三)永中(永中、二中)
(四)三中(三中、蚶中、后垵)
(五)八中(八中、自然门学校、回原籍考生)
(六)侨中(侨中、五中、鹏山实验)
(七)厦外石狮分校(厦外石狮分校、中英文学校)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石狮市教育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