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2500-2010-00001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3-26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备注/文号:狮教综〔2010〕18号
- 发布日期:2010-03-15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以及市政府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大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建设,利用全市的教育信息资源,发挥信息的规模效应,提高服务公众水平不断满足教育信息公开的要求,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9年市教育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0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8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信息24条。
1.组织机构建设和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我们充分认识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从而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召开全局各股室股长(主任)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分解前期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对2009年有关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按时提交人秘股。在局办公平台上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材料,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
2.《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确定了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教师资格的认定、民办学校申办手续等。完成初稿后,在局务会和办公会上对公开指南、目录以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再次修改,不断完善后定稿。
3.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基本完成2009年度有关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归档,形成电子文稿交办公室和经办人员进行编排。由办公室和网络人员做好分类、编制索引号和文件目录,做好网上公布的有关前期准备。在石狮教育信息网主页设立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设置了教育新闻、专题信息、网上公示、招生考试、政风行风、综合教学中心等子栏目。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重新印制《公文处理单》,在处理单上增加了“公开属性”栏目,要求科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示。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按时打印纸质文件和编制目录和拷贝电子稿;同时,我局经办人员按电子文档归档要求,编制索引号后通过政府内网提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此外,我局在石狮市教育信息网网站上还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教育人事管理、教育收费管理、基础教育管理、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教育督导、学校安全及电化教育与教育设备等方面信息。自2009.1.1起至2009.12.31,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1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2009年,我局不公开文件24 件,主要内容是内部工作文件以及专项汇报材料等内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费情况发生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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