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16: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狮市教育局综合股联系(地址:石狮市嘉禄路568号;邮编:362700;电话:0595-88886003;传真:0595-88886206)。现按规定要求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

      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准确发布教育政务信息。制作机构设置、行政许可、扶贫社会保障就业、安全卫生情况等信息公开专栏4个。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拓展公开渠道。在公开指南中公开石狮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二微码,方便公众阅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教育内公开政务信息431条,通过“12345”处理网友咨询投诉65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石狮市教育局”共发布图文500多篇,总阅读量达65万次。

      公开机构职能信息。依法公开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及时更新领导班子分工职责、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

      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坚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和困难学生资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如:在招生政策方面,公开《2021年秋季石狮市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石狮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公布》等17份招生工作要求。累计公开359条信息。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办理流程等。2021年依申请公开信息件大幅下降。2020年未出现转结件,2021年未出现申请件数。

      (三)政府信息管理

      年初,党组班子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其中重点研究主动公开保密性审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制定《石狮市教育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化工作专班》,及时更新发布《石狮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石狮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强化平台建设

      2021年,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质量,建设了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如“教育督导、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和困难学生资助等18个栏目。同时,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设立“两馆”(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加强与石狮日报宣传合作、“12345”政务热线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加强考核督导。根据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压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以考核促工作,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加强政务便民服务,2021年没有随意增设审批环节和条件,不存在审批超时及“体外循环”, 审批流程、办事指南与便民服务非常规范,对群众诉求件的办理不存在互相推诿、答非所问等现象,努力提升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2021年办件数667件,其中行政许可办件数167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石狮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一些教育救助的信息需要及时更新,职业教育信息公开工作还需深化,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下一步,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大领导力度,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完善更新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加大对政务平台的宣传,扩大影响力;三是采取措施充实技术力量,提高电子政务应用、公开技术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石狮市教育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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