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下旬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一单两库”动态管理
1.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管理需求,明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要素,将工信领域投资项目备案列入抽查事项清单。
2.健全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建库。
3.健全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信用监管,实行科学分类管理,对2023年至今备案的所有工业项目(附件2)列入检查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由综合股牵头负责。
(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依据我局相关行政职权,从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不少于1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名检查人员。
监督检查内容:认真对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闽政〔2017〕45号)等有关规定,检查备案材料、程序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越权审批备案新建项目和非工业项目;检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和各地市产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化解过剩产能相关政策以及各相关行业具体政策要求。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项目开工前是否按规定开展节能审查等,重点检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属于落后产能。加强对铸造、冶金、建材、化工、造纸、印染、民爆等有涉及限制类、淘汰类的相关行业备案项目的现场核查。
(三)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
建立健全“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工信部门职责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属于工信部门职责的,应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同时,项目单位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将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综合股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相关承办股室应做好随机抽查相应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宣传力度,落实项目单位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要加强监督检查人员培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附件:1.“双随机”检查人员名录库
2. 2023年至今备案项目清单
3.“双随机”抽取记录表
4.“双随机”检查记录表
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