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11楼1104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0727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将政府信息通过中国·石狮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3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0条,包含规范性文件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57条,不予公开信息数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把好审查审批关,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工作中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共有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性审查记录20条,2019年两馆材料移交20份。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深入服务企业工作,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我局着重在“中国·石狮”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两馆材料、石狮日报、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日常工作信息的公开发布,包括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群众可自行选择获取信息的渠道,快速接收相关信息,并对我局工业企业、信息化和科技方面工作开展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机构改革后,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工作负责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建立信息公开内容记录簿及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详细记录每一条公开内容、更新时间、公开形式等,并将每一条公开内容另行打印存档,将该项工作作为绩效,做到件件有档案,方便日常查阅。另外根据2019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府信息绩效考核要求,我局积极配合整改、录入,对原有栏目进行整合和修订,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功能,及时做好网站资料的补充完善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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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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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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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存在差距、工作缺乏持续性。部分干部对政府公开工作的认识仍有差距,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实际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偶尔会有断档的情况出现,造成信息发布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
2.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机关事务繁杂,无法抽调专人负责政府公开工作,导致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对政府公开工作的学习仍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
3、公开的信息渠道不够全面。不能很好针对群众、企业需要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把握好《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实行的特点规律,抓好运行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狠抓政府网站建设。合理安排公开分类、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完整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等。加强完善互动,做好完善咨询、申请的答复工作。
2、加大人员投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并加强对业务人员系统培训,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提高工作水平。
3、拓宽公开面。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规定,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4、扩大成果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社会公众、企业等组织参与、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我局服务企业、效能建设等方面的突出作用,促进该项工作良性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因机构改革,将原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的科技职责、原市经济局(市信息化局)的工业、信息化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于2018年底成立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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