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1-00139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4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1〕100号
    • 发布日期:2021-12-27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27 15:58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石狮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民政局 

      20211224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近期,国内多源多点暴发聚集性疫情,再次警示常态化疫情防控须臾不能放松。养老服务机构是疫情防控重点场所,老年人是重点人群,务必坚持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慎终如始、全面落实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省、泉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以及我市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监督检查内容。 

      (一)对养老机构主要检查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电〔202197号)和养老机构三个防控指南要求,以及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隔离观察场所设置、培训演练、疫苗接种等情况。 

          (二)对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检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情况。 

      二、检查主体和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专项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养老服务机构整改在各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牵头组织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实训演练、组建应急处置非专业队伍、设置备用集中隔离场所等。 

      镇(街道)民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专项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镇(街道)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做好日常防控工作。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是落实本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机构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就日常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体温检测、“人”“物”同防、物资准备、隔离场所管理、培训演练、疫苗接种等方面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时间表,指定专人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三、检查方式 

          (一)专项检查。由市民政局、各镇(街道)组织实施,通过视频监控、电话巡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和各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照料中心进行随机抽查,每月不少于1次,其中市民政局每季度、镇(街道)每月对辖区内有收住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检查全覆盖。 

          (二)日常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调研等工作安排,同步检查养老服务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养老服务机构每个月开展一次自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重要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务必开展自查自纠。主要采取查阅相关工作开展记录、现场问答、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四、结果运用 

      (一)建立督办制度。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镇(街道)、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台账,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督促整改。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移交。 

      (二)建立通报制度。市民政局、各镇(街道)以适当方式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养老服务设施举一反三,防范风险。 

          (三)建立约谈制度。对发现问题较多、存在突出问题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约谈提醒。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把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时刻关注疫情走势和变化,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力以赴查堵漏洞、补齐短板、固牢根基,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安全底线,把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落细。 

          (二)加强工作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内容。要主动联系卫健、疾控等部门参与指导,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督促指导检查。 

          (三)推动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责任分工、检查方式等具体安排。监督检查既要敢于较真碰硬,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也要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联系人:郑显志,联系电话:88715031 

        

          附件: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构疫情防控每月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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