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2-00016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7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2〕14号
    • 发布日期:2022-01-29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1-29 15:05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养老服务机构 

      现将《石狮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民政局 

      2022127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 

      领域诈骗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现象清理整顿,根据民政部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老有颐养”目标,筑牢底线思维,全面压降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持续做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动员(2022120日前)。各镇(街道)要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分析本辖区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升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要充分拓展宣传阵地,要走进公园、走进广场、走进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实现宣传全覆盖。要大力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和新型网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多形式拓展宣传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泉州市、石狮市将依托福建养老微信公众号、福建养老网、《泉州晚报》专栏、石狮民政微信公众号,刊发相关动态。2022125日前,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实现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二)摸底排查(20222月底前)。各镇(街道)既要对辖区内的已登记备案的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摸排,也要对未登记、未经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和排查到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1.准确把握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上,要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上,要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到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回报“炒床位”等情况。2.掌握摸排方法。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如利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黑名单、最高院的中国裁判网查询诉讼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关联公司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要充分依托属地村(居)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三)分类处置(2022320日前)。各镇(街道)要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一院一策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监管,其余按照“黄橙红”名单进行风险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排查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并形成摸排情况报告。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也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市民政局,以汇总报送泉州市民政厅。 

      (四)整改推进(20224月一202212月)。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4-5月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销号。同时,要以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将“橙”、“红”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列入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通报整治名单,作为当地党政领导平安建设责任书的突出问题,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6-12月,持续推进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市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将纳入2022年民政工作重点,各镇(街道)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市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股、福利保障股、基层治理股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利保障股,负责牵头召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 

      (三)加强舆情监测。各镇(街道)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和政府热线、12345、各级官网网友留言中的问题线索,避免小事变大、大事变炸,造成负面舆情蔓延扩散,给防范化解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请各镇(街道)认真填报《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由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18日将排查情况工作总结和附件(1-3)报送市民政局福利保障股,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1.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 

           2.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 

           3.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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