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2-0003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04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养老事业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2〕28号
- 发布日期:2022-04-05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472号)、《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狮民〔2021〕13号),各镇(街道)已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祥芝镇已完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现将2021年第二批养老事业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5万元下拨给你们,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自发文之日起,《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养老事业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狮民〔2021〕98号)作废。
附件:2021年第二批养老事业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2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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