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2-00034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4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2〕32号
- 发布日期:2022-04-25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市直各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时间及方式
全省考生于2022年4月26日至5月5日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统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相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界面,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4.条件说明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五)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向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8日(星期六)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 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14:00— 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下午14:00— 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9月,考生可通过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查询成绩。
2.领取证书时间:以泉州市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www.qzks.com)。
五、工作要求
请市政法委、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信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鼓励干部职工和司法协理员、工会专职工作者、残疾人联络员等基层专职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请各镇(街道)务必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鼓励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人员,包括村(社区)两委、社区专职工作者(村务工作者)等积极报考。每个镇(街道)今年需至少组织40名人员报考,报考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平安建设等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的(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凭上一年度考取的证书及个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给予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700元,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1000元,作为参加资格考试人员的考试、教材及交通补贴;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除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编制内人员外)并实际从事社会工作领域一线或村务(社区)一线专职工作的社工师每月给予500元补贴,助理社工师每月给予200元补贴。
请各单位及时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报名情况进行摸底,填写《2022年石狮市社会工作者报名情况统计表》,并于5月7日(星期六)前将电子版通过内部邮件汇总至民政局基层治理股邮箱,联系电话:88629621。
附件:2022年石狮市社会工作者报名情况统计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石狮市社会工作者报名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单位 |
联系方式 |
所报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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