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2-00036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7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2〕34号
    • 发布日期:2022-04-28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8 16:22

    各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全市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时限 

      20211231前在石狮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慈善组织,应于2022531前报送2021年度工作报告,并完成在线年报工作其中:(1)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220211231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还应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并接受年度检查。 

      二、填报流程 

      (一)网上登陆。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先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点击:https://zwfw.fujian.gov.cn/?swb_sp=t)注册账户(法人账户,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注册成功后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点击进入福建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我要办”→“部门服务”→“省民政厅”→“便民服务类,选择福建社会组织年报进入当年年报填写页面,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电子文档。 

      (二)上传附件。慈善组织、基金会应按要求在年报系统电子附件栏目上传以下附件: 

        1.审查盖章页面。年度报告书中的审查盖章页面可单页打印,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当将年度报告纸质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将审查盖章页面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2.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的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在该栏目上传报告原件。  

      (三)材料报送。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加盖印章并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225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福利保障股。 

      三、材料审查 

      我局将对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查。附件上传及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的,将予以退回,慈善组织、基金会须重新上传提交(退回次数超过5次的将被锁定提交资格,请谨慎提交)。 

      四、年报整改 

      年报将在福建社会组织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栏目(网址:http://112.54.44.39:8088/shzz_njgs/)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结果公示的同时即默认进入年报问题整改阶段。慈善组织、基金会需根据各自年报公示页面中提示的需整改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于2022831日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社会组织年报整改报告板块线上填写年报整改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公示。 

      五、年报年检结论 

      对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我局将根据2022831日前公示的年报整改情况出具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石狮民政(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服务咨询 

        在年报年检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线上系统故障服务电话:1538102163313282185776 

      业务内容咨询电话:88715031(市民政局福利保障股)、83051256(市民政局审核审批窗口)。 

      (二)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报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瞒报。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慈善组织、基金会自行承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报有异议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书面举报。 

      (四)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慈善信托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我局将对有重大财务问题的慈善组织、基金会主动开展财务审计,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对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实地检查。 

      (五)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或未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对年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责令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六)慈善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年报信息在“慈善中 国”公开。 

      (七)填报指南 

      1.2022年社会组织年报填报指导手册:http://mzt.fujian.gov.cn/mgj/gzdt/202204/t20220413_5890586.htm 

      2.年报填写小课堂:http://mzt.fujian.gov.cn/mgj/202203/t20220328_5867695.htm 

      3.2022年社会组织年报注册法人账户问题指南:http://mzt.fujian.gov.cn/mgj/gzdt/202204/t20220408_5883865.htm 

        

    石狮市民政局 

      20224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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