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2-00053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0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达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2〕42号
- 发布日期:2022-06-21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贴心工程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142号)精神,安排我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营补助站点7个,每个补助2万元,用于补助已建成并运行较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居家养老服务站。
经研究,决定下达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资金14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
请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务必保证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度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
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 |
1 |
宝盖镇 |
宝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
2 |
2 |
仑后村幸福院 |
2 |
|
3 |
郑厝村幸福院 |
2 |
|
4 |
灵秀镇 |
塔前村幸福院 |
2 |
5 |
永宁镇 |
金埭村幸福院 |
2 |
6 |
祥芝镇 |
前山村幸福院 |
2 |
7 |
鸿山镇 |
莲厝村幸福院 |
2 |
合计 |
14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