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2-00102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30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百岁老人重阳节慰问资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2〕77号
- 发布日期:2022-09-30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营商发展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结算2021年和下达2022年度省级百岁老人慰问经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19号)精神,为做好百岁老人慰问工作,弘扬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现将2022年百岁老人慰问资金4.2万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专项用于百岁及以上老人慰问,每位老人慰问1500元,慰问对象为当年年满100岁及以上且当年7月1日后仍健在的老年人。
二、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要于10月4日前将慰问金以现金形式逐户走访发放到百岁老人家中,10月10日前将发放花名册及领款签名单送至市民政局福利保障股。
三、请按照《福建省百岁及以上老人老年节(重阳节)慰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6〕19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将款项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002项“老年福利”科目。
附件:石狮市2022年百岁老人重阳节慰问资金分配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石狮市2022年百岁老人重阳节慰问
资金分配表
镇(街道) |
百岁及以上老年人(人) |
慰问金(元) |
凤里街道 |
1 |
1500 |
湖滨街道 |
5 |
7500 |
宝盖镇 |
3 |
4500 |
灵秀镇 |
2 |
3000 |
蚶江镇 |
8 |
12000 |
永宁镇 |
1 |
1500 |
祥芝镇 |
3 |
4500 |
鸿山镇 |
4 |
6000 |
锦尚镇 |
1 |
1500 |
合计 |
28 |
42000 |
1.慰问对象:1922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2022年7月1日后仍健在石狮户籍老年人。
2.慰问金发放形式:由镇(街道)以现金形式逐户走访发放。
3.慰问标准: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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