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2-00102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30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百岁老人重阳节慰问资金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2〕77号
    • 发布日期:2022-09-30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百岁老人重阳节慰问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9-30 17:00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营商发展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结算2021年和下达2022年度省级百岁老人慰问经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19号)精神,为做好百岁老人慰问工作,弘扬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现将2022年百岁老人慰问资金4.2万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专项用于百岁及以上老人慰问,每位老人慰问1500元,慰问对象为当年年满100岁及以上且当年71日后仍健在的老年人。 

      二、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要于104日前将慰问金以现金形式逐户走访发放到百岁老人家中,1010日前将发放花名册及领款签名单送至市民政局福利保障股。 

      三、请按照《福建省百岁及以上老人老年节(重阳节)慰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619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将款项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002项“老年福利”科目。 

        

      附件:石狮市2022年百岁老人重阳节慰问资金分配表 

          

    石狮市民政局 

      20229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石狮市2022年百岁老人重阳节慰问

    资金分配表

     

    镇(街道)

    百岁及以上老年人(人)

    慰问金(元)

    凤里街道

    1

    1500

    湖滨街道

    5

    7500

    宝盖镇

    3

    4500

    灵秀镇

    2

    3000

    蚶江镇

    8

    12000

    永宁镇

    1

    1500

    祥芝镇

    3

    4500

    鸿山镇

    4

    6000

    锦尚镇

    1

    1500

    合计

    28

    42000

     

    1.慰问对象:19221231日前出生、且202271日后仍健在石狮户籍老年人。

    2.慰问金发放形式:由镇(街道)以现金形式逐户走访发放。

    3.慰问标准: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1500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