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2-00103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30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方案
    • 备注/文号:狮民〔2022〕78号
    • 发布日期:2022-09-30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30 17:15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关于全面建设党建+”邻里中心提升基层服务品质治理能级的工作意见》,依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邻里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为村(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现就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功能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 基本思路 

      遵循党建引领、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全域覆盖原则,结合《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按照改造提升一批、统筹整合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建设思路,建设七个有内容:有一所养老服务设施、有一所长者食堂(助餐点)、有一个微型消防站、有一个智慧健康小屋、有一支专业养老从业队伍、有一家机构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通过科学规划提升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建设,实现养老服务与村(社区)建设的资源整合、业态融合、功能聚合,打造居家村(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从而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全市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 主要任务 

      坚持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以邻里中心为依托,统筹各类资源,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功能设施,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的全龄化社区养老模式;采取村(社区)成立民非组织自营、政府购买、专业机构承接等多种形式,培育和引进优质市场主体建设或运营管理邻里中心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有效运营率;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基础服务,发放护理补贴、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等提升老年人消费能力,让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15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点;到2023年底,全市建成30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点。 

      三、建设内容 

      党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是充分利用村(社区)资源,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伴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支持、社会交流等服务,由法人或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运营的为老服务机构。 

      (一)有一所养老服务设施 

      各邻里中心根据服务老年人的数量、场所大小、资金等实际情况,通过整合、改造、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建成一所专门为辖区老年人服务的养老服务设施。该养老服务设施可以是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等。所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施、安全、消防、医疗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1.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25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80张以上,并至少建有三厅九室,包括会客厅、厨餐厅、多功能厅,咨询室(前台)、评估室、起居室、洗衣室、卫浴室、康复室、健身室、棋牌室、阅览室等,并配齐相应内部基本设备。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具有内设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护理站等),或者与邻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开通医养结合绿色通道;所有设施无障碍设施健全,同时具备养老服务指导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农村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通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和带动周边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有效运营,积极构建“1+N”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可将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照料中心等转型升级或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打造集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20222-2023年改造1所,每所补助100-200万元。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一般在500-800平方米,设置床位15张以上,并至少建有两厅七室,包括厨餐厅、多功能厅、起居室、洗衣室、卫浴室、康复室、健身室、阅览室、棋牌室等,并配齐相应内部基本设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康复、代办、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可将现有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为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对于2022年新建成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将于次年每所补助60-100万元。 

      3.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要求建筑面积一般在200平方米左右,设置10张机构养老床位或日间照料床位,并至少建有一厅五室,包括厨餐厅、起居室、卫浴室、健身室、阅览室、棋牌室等,并配齐相应内部基本设备,成为老年人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服务的公益性服务场所。可将老年人活动中心提升为建设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2022-2023年建设2-3个,每个点补助30万元。 

      (二)有一所长者食堂(助餐点) 

      按照辖区内老年人的助餐需求,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养老服务站,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助餐点要求设置配(备)餐区和就餐区,有基本炊具及餐具,配备二次加热设施。现场如需膳食分装,还应配备专门分装场所、流动水源、消毒设施等。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仅提供取餐服务的除外)。有条件的可建设长者食堂,长者食堂为助餐点的升级版,要求供餐能力每日100人以上,就餐座位50个以上,厨房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明厨亮灶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柜、留样柜、储物间等;所建食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经营标准,并获得审批许可;符合住建部门的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条件;同时需为村(社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堂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为在周边村(社区)活动的老年人提供配餐等餐饮服务。长者食堂(助餐点)应设置在一楼,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2022-2023年配建2个,每个点补助30万元。 

      (三)有一个微型消防站 

      为养老服务站建立微型消防站,提升养老服务站消防安全水平。每个微型消防站至少配齐消防头盔4个、灭火防护服4套、灭火防护靴4套、灭火器12个、灭火毯4块、水枪3个、水带10条、防烟面具5个、强光手电5个、对讲机5个、消火栓扳手2个、斧头2个、微型消防站器材箱2个,着力提升站点自防自救的能力2022-2023年建设6个,每个补助2万元。 

      (四)有一个智慧健康小屋 

      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智慧健康小屋,配备智慧健康管理设备,为老年人提供身高、体重、BMI、血压、血糖、血脂、心电图、中医体质等项目的测试,并进行健康评估和健康宣传指导,多渠道满足老年人自我健康检测与获得健康指导的需求。如周边有配置卫生所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的,可不配置智慧健康小屋。2022年新建2个,每个补助1.5万元。 

      (五)有一支专业的养老从业队伍 

      养老服务站内,需配备一名管理人员(可兼职)和专职助老员,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助老服务。有收住老年人的,需配备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员与服务对象比例达到16。有条件的,可配备社会工作人员(可兼职)、医务人员(可兼职)、工勤人员(可兼职)、财务人员(可兼职),确保邻里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有效运营。 

      (六)有一家机构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 

      为促进养老服务站可持续发展,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社会化运营方式,引进实力雄厚、服务一流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参与的养老专业化组织,应向市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法人资格,达到养老机构或卫生机构备案条件的,应取得养老服务机构或卫生机构备案。未委托养老专业化组织运营管理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可结合实际,成立服务组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的要求办理成立登记手续,由其运营管理养老服务站的日常事务。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运营方,应坚持社会公益属性,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保障政府兜底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应创新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辐射作用;运营方每年经营收益等财务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做到管理规范、收支有据、账目清楚,接受社会和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七)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 

      要制定一套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管理制度,包括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各功能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从而督促专职服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有效完成目标任务。同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要上墙,服务时间、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显著位置公开,接受辖区居民监督。 

      四、要素保障 

      (一)政策保障。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政策,简化开办申报流程,支持社会力量整合建设高品质养老设施,为社会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性服务。全面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构建城市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同时,减轻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税费负担,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二)资金保障。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发〔201716号),按照统筹资金、保障基本、奖补并举的宗旨,保证本级80%以上福利彩票公益金需用于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同时全面梳理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建立扶持政策清单(如运营补助等)。市级财政落实对养老服务站的建设、运营、人才等进行奖励和补助,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市级财政要根据文件规定,落实配套资金。 

      (三)人才保障。根据《泉州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奖补办法》(泉民养老〔20228号),积极申报,享受相应的入职和在职奖补。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强化养老服务站养老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并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同时,鼓励引进养老护理专业人才、高效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从事站内养老护理工作。 

      (四)机制保障。在我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统筹下,负责养老服务站的规划选址、资源整合、统筹协调、推进建设、经费投入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各镇是养老服务站建设和运营的责任主体,在市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养老服务站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多措并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和运营任务。 

      (五)激励保障。为更好的推动养老服务站建设,我市将根据不同的建设类型,进行星级评定并予以奖补。以镇级敬老院及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建设的养老服务站,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中规定的三星级以上标准提升并予以评定;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主体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按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标准》(详见附件)中规定的三星级以上标准提升并予以评定;以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一级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按照《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评分表》(DB35/T 1955-2020)中规定的三星级以上标准提升并予以评定。获评五星级的,市级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获评四星级的,市级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获评三星级的,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已获评的,将不再进行奖补。 

      (六)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邻里中心平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有特色、有影响力的运营单位和服务品牌。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站建设和服务的监督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养老服务站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并及时整改,实现养老服务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舆论宣传。及时挖掘典型,整理基层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通过电视媒体、报刊杂志、官网专栏、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养老服务站优秀成果,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幸福感。 

        

      附件:《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石狮市民政局 

                                    20229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